
(新加坡訊)一名婦女疑不滿在咖啡店看到導盲犬,指雞飯攤販把食物拿給狗主後沒有洗手,與攤販起糾紛,事後還到該攤位貼字條提醒「食肆內不能有動物」,攤主無奈之下只好報警處理。
在新加坡大巴窯北第206座咖啡店經營傅記雞飯的43歲攤攤主麥克昨日接受《8視界新聞網》訪問時說,他的太太上周五(23日)在攤位為一名帶著導盲犬的女視障患者服務,一名婦女見到後,指他的太太未在之後洗手。
「儘管太太告訴對方,她已洗手,但對方仍堅持己見,說沒有看到。」

婦女不滿在咖啡店看到導盲犬。 (圖:受訪者提供)
麥克表示,他接著上前向該婦女解釋說,那隻狗是導盲犬,但對方仍感到不滿,說導盲犬也是狗,狗就是狗。
讓麥克意想不到的是,該婦女之後將她在網上搜到的新加坡食品局條規印成紙條,並將紙條交給其中一名咖啡店員工。
相關紙條上寫明,根據新加坡食品局規定,公眾不能帶狗到咖啡店。

閉路電視拍下的畫面顯示,婦女先是在攤位前徘徊,之後將字條貼在攤位。 (圖:受訪者提供)
不過,較早前媒體報導,法律專家指出,其實按照法律,食肆經營者可以允許導盲犬進入食肆。
麥克透露,該婦女前日(25日)再印了一張字條,並將字條貼在當時無人的攤位,畫面也已被閉路電視拍下。
他表示,對於婦女在攤位貼字條的行徑,感到相當無奈和不解。他認為,該婦女已經觸犯了擅闖私人物業和破壞公物的罪行。他也擔心婦女之後會再次擅闖攤位,怕有意外發生,所以已報警處理。
新加坡警方證實已接獲報案,調查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