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裝修商染上賭癮無法自拔,挨家挨戶「招生意」,騙走110人的定金,金額超過24萬新元(約76萬8000令吉),俯首認罪後,被判11年預防性監禁。
被告陳志寬(50歲,譯音)共面對114項控狀,包括欺騙以及牴觸濫用毒品法令等罪行。他早前承認其中29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2017年1月至11月期間, 警方共接獲33人報案,指付了定金做裝修被騙。
根據早前報道,一名67歲婦女付700新元(約2240令吉)押金後發現被騙,與警方配合,設計讓被告再次上門,助警方破案。
警方調查揭露,被告會挨家挨戶到組屋區招生意,成功招攬生意後會先收定金,再將工程交給分包商。裝修好後,顧客會將其餘的款項付給分包商。
警方完成調查後,將被告控上法庭。被告事後申請法律援助,以1萬5000新元(約4萬8000令吉)獲得保釋。案件過堂時,被告沒有出庭,法官因而對他下拘捕令。
被告也獲悉遭「通緝」,不按照規定去驗尿,繼續行騙。被告最終於2020年7月16日被捕。
被告染上賭癮,一周3次到賭場,還下重注賭球和買馬票。主控官指被告是慣犯,過去30年一再因行騙進出牢房,曾分別被判改造性監禁5年和8年,最後一次也同樣是裝修騙案,共騙了78人。
主控官表示,被告繼續行騙,報告指他有反社會人格,重犯幾率高,須判預防性監禁,以保護公眾。
被告至今已賠償11名受害人共7970新元(約2萬5504令吉),並為兩名顧客完成了裝修。
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上一次出獄後曾改過,出獄3年才因賭博再次犯案,精神評估報告指他患有賭博障礙症,雖不是導致他犯案的原因,但可以對症下藥,懇求法官輕判。
法官同意主控官的建議,最終判他11年預防性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