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對毒品的「零容忍」眾所周知,在濫用毒品法中就註明,如果被發現,就可能被判處重刑,嚴重犯罪也可能面臨死刑。

圖源:CNB官網
運輸海洛因被判死刑 新加坡男子: 為籌妻子手術費
7月24日,新加坡最高法院發布判詞,維持了對56歲男子哈米爾(音譯,本名Muhammad Hamir B Laka)的死刑原判。他的罪行是販運毒品。
2019年,哈米爾作為送貨員收到的工作量開始減少,影響到收入。但妻子偏偏在這時確診糖尿病,得在年底動手術。為了籌錢,他的4月開始運毒。
9月23日,哈米爾本與他人約好交易海洛因,實際上對方早已被捕,也供出了這條交易信息。於是哈米爾被捕,當時他帶著1.8克,住家中被搜出37.91克,共39.71克海洛因。
為了讓自己免受死刑,哈米爾辯護稱,自己是為了家人,才這麼做的。
然而,新加坡最高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在判詞中,法院提及哈米爾解釋自己在冰毒和海洛因中選擇販運後者,是因為海洛因「帶來的利潤更高」。
加上哈米爾沒有說明自己還用了什麼方法賺錢,也沒有提及妻子的手術費和個人資產,因此辯詞無法成立。
因為毒品相關罪名被判死刑的「知名」人物還有2021年馬來西亞籍毒販納加特蘭,連當時的馬來西亞特首都為他向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求情,不過最終他還是被判絞刑。
但即便是極刑,依舊攔不住某些人鋌而走險的想法,和尋求刺激的心理。為了讓民眾遠離毒品的危害,新加坡中央肅毒局會定期舉行全島緝毒行動。
一家成年人都被捕
留下兩名幼兒
根據肅毒局7月24日發出的文告,在這次7月10日至18日為期九天的全島緝毒行動中,共有106名毒品犯罪嫌疑人被捕,繳獲約223克大麻、54克海洛因、41克病毒、2克帶孢子的迷幻蘑菇、1克氯胺酮、5顆搖頭丸、7顆迷幻劑(麥角醯二乙胺)、2瓶GHB(γ-羥丁酸)和27顆硝西泮。
這些毒品的估價約為1萬7200新幣。 在這之中,要數7月13日在冠軍大道(Champions Way)附近被捕的三個成人。 這
三人為一名57歲婦女、她25歲的女兒和21歲兒子,因涉嫌吸毒被捕。在抓捕過程中,他們的住宅單位里還有兩名年齡分別為3歲和4歲的幼童。為了保證他們的福利可以照顧,孩子被轉交給近親看顧。

行動中被繳獲的毒品 圖源:CNB官網
加上肅毒局發現吸毒的青少年越來越多,官方呼籲家長更應該對孩子做好榜樣,及時告訴他們毒品的危害,避免孩子們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