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曉萍向記者展示傷疤和事發時騎的腳車。(劉啟成攝)
男子「內急」,路旁停車開門找廁所,豈料車門撞上騎腳踏車經過的女送餐員,導致對方三處骨折,治療後休養逾一個月。
該事故發生在前年11月26日晚7時55分,地點在義順環路第676A座組屋附近。
根據案情,被告歐泰戚(52歲)開車時突然「內急」,他隨後把車停在路邊,關閉引擎開門準備下車時,沒留意路況,車門正好撞倒在右方經過的送餐騎士陳曉萍(49歲)。
導致三處骨折
受害人隨後被送往邱德拔醫院,診斷出右手腕、右脛骨平台(tibial plateau)和腓骨(fibula)斷裂,院方也給她開了47天病假。
《新明日報》記者近日聯繫上陳曉萍,她憶述,當時被撞後感到「昏昏沉沉」,已記不大清細節,只記得有質問對方為何這麼不小心,也有路人把她抱到附近組屋樓下,等待救護車。
「我當時很痛,試圖撐住,但見到不久後趕來的兒子,我立刻沒了力氣,再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躺在救護車上。」
她也表示,手術後住院10天,一個多月沒上班。家裡只有她和正在求學的兒子,她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這次事故讓她整個月沒收入。
「不過那段艱難的日子都挺過來了,我現在也繼續送餐,每個月還需去復健,休養期間也得到了很多親朋好友的幫助,我也得樂觀向前看。」
被告日前因牴觸疏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被判罰款3000新元。(人名譯音)
事發時剛轉行送餐
女送餐員剛轉行就出事,坦言現在看到車仍有陰影。
陳曉萍也表示,以前她是一名私召車司機,事發時剛轉行送餐一個多月,就遭遇了意外。
「我康復後腿腳仍不便,為了送餐,我也把送餐工具換成電動車(行動輔助工具,PMA),相對省力。」
她坦言,送餐員在路上與汽車同行,一旦出現意外就很危險,目前她看到車子仍心有餘悸。
被撞後不忘致電顧客
陳曉萍透露,事發時正在送餐途中,她遭遇車禍後致電顧客,讓對方前來取餐。顧客抵達後一直陪她等救護車,也有好心人一直和她說話,讓她保持清醒。
當被問及是否會原諒肇事司機時,她表示這場車禍讓她無法像往日一樣運動,只能羨慕那些可以自由運動的人,但事已至此,就算司機道歉也無法改變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