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之雄共面對127項罪名,他承認其中41項,餘86項下判時一併考慮。(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曾經坐擁6家公司,男董事卻因逃稅、欺騙政府津貼和轉移贓款而鋃鐺入獄,被判坐牢8年半,還得繳交927萬元(新幣,下同)罰款和罰金。
被告李之雄(41歲)共面對127項罪名,他前日承認其中41項,餘86項下判時一併考慮。
綜合控方提控的罪狀,2014年至2017年間,被告通過提呈虛假的消費稅記錄,少繳297萬元稅務,他因此被令繳付相等於少繳稅務額3倍的891萬元罰金給新加坡稅務局。
被告也因為呈報不準確的消費稅,被判罰款5000元,同時繳交11萬6912元罰金。他同時因為利用生產力與創新優惠計劃騙取6萬元津貼,被判繳付另一筆24萬元罰金。
被告無法繳交部分的罰金,以坐牢180天代替。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經營與物流、建築和貿易等行業有關的6家公司,他為其中3家公司呈報虛假的消費稅記錄,還偽造單據向新加坡稅務局索取消費稅退款。
被告也因為把騙得的款項用來支付員工和供應商、應付租金等營運開支,而被控數項轉移贓款的罪名,為此被判入獄。
調查顯示,被告於2016年4月21日宣告破產後無法再擔任公司董事,他卻安排友人擔任掛名董事,自己則退到幕後繼續掌控大局,直到新加坡稅務局介入調查為止。
根據之前報道,被告曾於2018年還在擔任咖啡店「顧問」時,因不滿一名低智商男來討工作,摑掌對方至永久殘疾,被告因此在2020年被判入獄6個月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