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在武吉巴督西曝露下體 38歲男本月27日下判

國家法院檔案照。(圖:CNA)
一名暴露狂自2007年以來,幾乎每年都因犯罪而被法庭判刑,這次則因為在多所學校附近的巴士站向三人曝露下體,而被定罪。
案情顯示,38歲的被告Budiman Shah Mohd Noorel Azman分別在今年1月、5月和10月在武吉巴督西一帶犯案,受害者包括一名8歲女童、一名29歲女子和一名16歲的女生。三名受害者都在事後報警,而被告在10月被拘押。
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在2007年到2021年間,幾乎每年都因犯案而被判刑,包括坐牢和接受強制性治療。他的罪行大多數同侮辱女性有關,其他還包括行為猥褻和非禮等。
法官下令提交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並展延到本月27日下判。
與此同時,被告將被還押接受心裡衛生學院的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