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籍男子不僅逾期逗留新加坡2394天(逾6年),還涉及租房押金詐騙案,3個月內,騙走14人的1萬450新元(約3萬2917令吉)他認罪後,被判監禁14個月及鞭笞3下。
新加坡媒體《今日報》前日報導,40歲的被告余成修(Er Chern Siew,譯音)共面對7項控狀,其中6項與欺詐案件有關,另一項則與逾期居留有關;另有10項類似控狀,也在法官下判時被納入考量。
被告針對上述7項控狀認罪,最終被判監禁14個月及鞭笞3下。

40歲大馬籍男子不僅逾期逗留,期間還涉嫌涉及房屋抵押金詐騙案,最終被判監禁14個月及鞭笞3下。
根據案情,被告於2015年10月13日,乘坐巴士前往兀蘭關卡,入境至新加坡,但他的探訪簽證在入境14天後到期,他卻持續逗留在新加坡。
主控官加布里爾鍾指出,被告為了生活,逗留期間曾擔任推銷員,在無合法准證下,當起一名房屋經紀。
他說,被告為不被發現,不時更換居住地點,甚至使用友人的名義,租下了一間單位。同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使用該友人的身份,登錄手機應用程式「合力追蹤」。
「被告也以女友的名義,註冊一個手機號碼。」
當地警方於去年7月16日,接獲一起詐騙案,隨後著手調查,最終於去年10月14日逮捕被告。
調查發現,被告在去年7月1日至去年9月26日期間欺騙14人,讓他們為新加坡芽籠35巷一個大樓單位支付租房押金,騙取金額高達1萬450新元。
社交媒體騙大馬人
主控官說,被告通過社交媒體,直接向居住在新加坡的大馬人發送訊息,誘導他們。
他也揭露,至少5名受害者是年齡介於27歲至30歲的大馬籍女子,她們各損失800新元(約2520令吉)到850新元(約2677令吉)不等。
其中,被告騙取的最高金額,是於去年9月18日,向一名29歲女子聲稱有關單位正在出租,要求對方將850新元的抵押金轉帳給其女朋友。
不久後,被告聲稱搬遷日期延後,之後就不見蹤影。
律師:疫情影響才犯罪
針對以上控狀,被告代表律師歐德馬指出,被告起初到新加坡,是為了尋找工作,儘管獲得了一份工作,但工作兩個月後,才得知僱主無法協助他辦理工作準證。
「所以當他得知他已逾期逗留時,不敢向當局自首。」
他透露,被告之後找到一份搬運工作,不料冠病疫情的影響丟失工作,因此才開始涉及租房詐騙案。
他也坦言,被告確實犯錯,但在每一起案件中所詐騙的數額不多,只為了能養活自己。
「被告受疫情影響才犯下罪行,他不否認自己逾期逗留,也可繼續從事搬運工作,過著樸實的生活,再寄錢給父母。」
盜用他人轉帳卡
除了逾期逗留及詐騙案外,被告也在兩年前,涉嫌盜用他人的轉帳卡(debit card)。
主控官透露,被告於2020年10月30日,在新加坡港灣中心的提款機,拾獲一張屬於56歲新加坡籍男子的轉帳卡。
他說,隨後被告到港灣中心的4家商家使用及購物,共盜刷了336新元58角(約1060令吉28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