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局10月5日發布文告表示,在國會三讀通過環境及公共衛生(修正)法案。
據文告指出,隨著多用途水療池和水上樂園的普及,例如溫泉浴(Spa),噴泉和水上樂園的業者須向環境局申請強制性執照,才能開始營業,並且將提高水質衛生標準和監測,並更好地預防水傳播疾病暴發暴發的潛在風險。
冷卻塔常見於冷卻各大樓製冷系統,為增強當局及時追溯及應對這些系統引起的潛在風險,在投入使用前也必須強制性註冊,讓當局更好地了解其數量與具體位置。
如果在運營前發現沒有申請註冊執照,首次違例的業者將面臨最多5000元的罰款;重犯者可面臨1萬元的罰款或不超過3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另外,明年中起在高風險場所,例如在學前教育中心、學校、老年護理設施、小販中心、咖啡店等高人流量的公共場所,或使用者免疫力較弱的場所,將強制性要求實施更嚴格的環境衛生標準。
這些標準包括,在廁所,電梯和接觸頻率極高的表面都需要每日清潔。垃圾處理中心至少每六個月就進行徹底清洗,特別是難以清洗或不屬於常規清洗的區域。
當局將培訓相關環境衛生協調員或環境衛生管理員,以確保這些場所符合環境衛生標準和清潔頻率。
新聞來源: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官網
圖片來源:Pixabay
編輯:Em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