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洋漢在芽籠後巷對一名70歲快遞員拳打腳踢,還拿鐵制床架恐嚇代對方出頭的公眾。洋漢被捕接受調查時辯稱,以為快遞員在販賣毒品才會向他動粗。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7月21日晚上10時50分,地點在芽籠24A巷的後巷。
被告是波蘭籍的羅門(Roman Zenon Dawidowicz,34歲),面對6項包括刑事恐嚇、蓄意傷害,以及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等控狀。

被告誤以為老漢販賣毒品,對老漢拳打腳踢。(圖/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70歲的老漢是一名快遞員,他在案發當天晚上10時20分,到芽籠24A巷附近的餐館吃晚餐。
老漢吃飽後到後巷,打算騎摩哆,怎料被告突然出現,拿著3瓶未開的啤酒和老漢對質,要他打開摩哆的儲物箱,若不肯就用啤酒瓶砸他。老漢擔心自身安危只好照辦,怎料被告將裡頭的物品全扔到地上。
老漢見狀,質問被告為何要這麼做,被告沒有回答,反而對老漢揮拳,兩次將他打倒在地,還往對方的右肩踢了一下。老漢當時感覺盆骨疼痛,但還是咬著牙根,一拐一拐地往大馬路方向走去。
被告不肯罷休,繼續對著老漢咆哮。老漢這時已走不動,只能跪在被告面前,任由被告敲打他頭上的頭盔。不久後,老漢向一名經過的公眾求救,對方成功將被告趕走。被告回家後,拆下鐵制床架一角,拿著鐵條回去和該公眾對質,並用鐵條往身旁的垃圾桶揮打兩下。
警方在接到公眾報案後,將被告逮捕。被告在接受調查時辯稱,以為老漢在賣毒品才會向對方動粗。被告昨天認罪,案展10月9日下判。
盆骨骨折 病假41天
老漢事後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接受治療,他盆骨骨折, 需接受髖部關節替代( hip replacement)手術,拿了41天病假。老漢受傷期間無法工作,他的醫藥費高達2萬3290元(6萬9870令吉),在扣除津貼後,需從保健儲蓄支付剩餘的8074元(2萬4222令吉)費用。
控方在針對刑罰進行陳詞時表示,這是一起不尋常的暴力案件。被告以為老漢販賣毒品,頂著行俠仗義的目的,對老漢動粗,不過這樣的「私自執法」(vigilante justice)行為不可取,被告若發現任何非法行為應報警處理。
控方也說,沒有證據顯示老漢有賣毒品,加上被告持續質問老漢,罪責較重,求法官判他坐牢9個月。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透露,由於被告住在芽籠一帶,常看到有人參與非法活動,要制止罪惡才會犯罪,求法官判被告坐牢7個月就好。被告親自向法官求情則說,他與妻子在2017年搬到芽籠,常在住家附近看見用過的咳嗽藥水瓶和針筒,還曾看見有青年吸毒。他曾報警但認為情況沒有改善,最後才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