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港口。(圖:iStock)
隨著我國液化天然氣加註許可框架和標準的更新,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今天宣布,開放更多液化天然氣作為船用燃料的供應准證申請。
海事局發布的文告表示,持照者須落實端到端的液化天然氣加註供應的安排,包括保障液化天然氣供應、規劃需求、執行貨物轉運作業、儲存且安全處理液化天然氣,並向新加坡的船舶售賣、供應和交付液化天然氣燃料。
此外,持照者也須在持照期間,擁有或租賃至少一艘液化天然氣加註船。這艘船須向新加坡船舶註冊處註冊,同時符合海事局的標準。
為支持國際航運業脫碳化,申請者也須提交提案,說明如何在技術上確保所供應的液化天然氣燃料的碳排放較低。
當局表示,現有液化天然氣供應准證持有者也能提出申請,截止日期是今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