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不服判決,已針對刑罰上訴。(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武裝部隊一名前上尉,酒後搭電召車回家途中不勝酒力,直接吐在車裡,卻不滿司機發牢騷而掐住司機頸項。
《8視界新聞網》報道,這名前上尉的動粗行為被路人發現逃跑,但沒跑兩步就跌倒被捕,他認罪後被判監5個星期,但不服所判已針對刑罰上訴。
根據新加坡國家法院發布的判詞,34歲的艾斯頓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
控狀指他於2024年8月31日清晨3時35分,在新加坡裕廊東一帶的一座組屋樓下,對一名電召車司機動粗,從身後掐住他的頸項,導致司機的後頸部位疼痛。
案發時,被告是新加坡武裝部隊的一名上尉。據了解,他已從武裝部隊離職。
他認罪後,法官判他坐牢5個星期,他求情希望罰款結案,並針對刑罰上訴。
酒後在電召車裡嘔吐
判詞顯示,案發前一晚,被告外出和朋友聚會,一晚上喝下六七品脫的啤酒。隔天凌晨3時左右,被告電召電召車載他回家。
途中,被告作嘔向司機要了一個塑料袋嘔吐,同時拒絕司機停在路邊讓他嘔吐的建議。
被告抵達住家樓下後下車,司機不放心,跟著下車檢查被告是否吐在車裡。
當他發現被告吐在后座和車內踏墊上後,開始發牢騷指責被告,被告聽了不爽和他吵了起來。
動粗掐頸後逃跑卻不慎跌倒
大約凌晨3時35分,被告看到司機彎腰整理后座,站在司機身後的被告,伺機伸手掐住司機的頸項。
呼吸困難的司機立刻呼救,有輛貨車剛好抵達現場,被告見狀鬆開司機後想趁機快步走開。
貨車裡的兩人目睹司機求救後下車追被告,後者見狀拔腿想逃但很快不慎跌倒,最後乖乖和兩個目擊者回到電召車旁。
司機過後報警,警員逮捕被告。
主動賠償司機求判罰款
被告對司機動粗的行為被組屋的監控器拍下,被告被控後第一時間選擇認罪。
控方指被告對作為公共運輸業者的電召車司機動粗,罪責嚴重,加上他曾有酒後開車和疏忽駕駛被罰款和吊銷駕照的記錄,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5到6個星期。
被告則通過代表律師求情表示,他深刻反省自己的行為,事後戒酒,也親筆手寫了一封道歉信給電召車司機向他道歉,並主動提出4000元和解金。
被告後來支付司機500元,作為他清洗汽車和收入損失的賠償。
律師說,被告很有誠意道歉及儘早認罪,希望法官判他罰款不超過4000元,或判監不超過1個星期。
法官認為被告酒後在清晨時分,對一名公共運輸業者動粗,而且攻擊的是一個人很脆弱的部位,必須坐牢以儆效尤,判他坐牢5個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