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蔡瑞隆(左起)、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兼衛生部長王乙康、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教育部長李智陞,以及人力部兼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政務部長迪內希召開新聞發布會。(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2訊)從下個月起,無論是吸食電子煙或含有依託咪酯的「喪屍煙彈」,刑罰都將加重,二度重犯的電子煙吸食者也會被提控。
《新明日報》報道,新加坡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昨早指出,該國政府早於2018年因電子煙或含有成癮性且有毒物質決定禁止。但如今,電子煙或含更有害的依託咪酯,甚至是比之更有害的物質,對大腦造成包括產生混亂、意識模糊、甚至自殺行為和肢體動作失控的嚴重影響。為此,當局決定加大這方面的懲處和執法力度。
電子煙初犯罰款增
吸食電子煙初犯者罰款額增加,二次違法需接受3個月康復治療,若再犯將被提控,罰款最高為2000元。
目前,違法的吸食電子煙者只需要繳交一筆銷案罰款。18歲以下違例者罰款額為300元,18歲及以上為500元。
9月1日起,初犯者的銷案罰款將增加,18歲以下將提高至500元,18歲及以上則增至700元。
若再違例,第一次重犯者必須在煙草(廣告和銷售管制)法令(簡稱TCASA)下,接受3個月的康復治療,若未完成康復治療也將被提控。第二次或以上的重犯者則會在煙草(廣告和銷售管制)法令下被提控,面對最高2000元的罰款。
依託咪酯初犯者 需接受半年康復治療
吸食依託咪酯除罰款額增加,初犯者需接受半年康復治療,違法3次及以上將被關入戒毒所。
目前,針對吸食依託咪酯者的刑罰和吸食電子煙一樣,18歲以下違例者需繳交300元的銷案罰款,18歲及以上者則為500元。
在一些情況下,違例者或將在毒藥法令下被控,面對高達1萬元的罰款,或坐牢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
下月起,18歲以下初犯者的銷案罰款額增加至500元,18歲及以上初犯者則增至700元。同時,初犯者將在毒藥法令下,接受最多半年的康復治療。
若再犯,第一次重犯者將在濫用毒品法令下,被強制監督半年,包括接受藥物檢測和康復治療,若未完成康復治療也將被提控。
第二次或以上重犯者刑罰更重,16歲以下者將在濫用毒品法令下,接受強制監督長達12個月,期間須接受藥物檢測。16歲或以上者則會在濫用毒品法令下,被送入戒毒所接受康復治療項目,之後接受12個月的藥物檢測和監督。
尚穆根回答媒體提問時說,當局一般會將毒品濫用者視之為需要治療的人,先嘗試通過教育給予幫助,其次才是康復治療。
「這雖然對國家是相當大的開銷,但考慮到你(即違例者)的生命和未來,我們應該盡力幫助你。無論你因為吸毒被抓多少次,我們都會把你送入戒毒所。如果你沒有犯下其他罪行,我們會盡力給予你幫助。」
進口或販賣依託咪酯者 將被判監和挨鞭
進口依託咪酯者將面臨至少3年監禁和5下鞭刑,販賣者則是至少2年監禁和2下鞭刑。
目前,進口、銷售或分銷依託咪酯的違例者會在毒藥法令下被控,面對高達1萬元罰款、或坐牢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
進口、銷售或分銷電子煙的初犯者則會在煙草(廣告和銷售管制)法令下被控,面臨高達1萬元罰款、或坐牢長達6個月、或兩者兼施。若再次違法,則將面臨最高2萬元罰款、或坐牢長達一年、或兩者兼施。
下月起,進口依託咪酯者將在濫用毒品法令下被控,最低刑罰是坐牢3年和打鞭5下,最高刑罰為坐牢長達20年和打鞭15下。
銷售或分銷依託咪酯者,在濫用毒品法令下的最低刑罰是坐牢2年和打鞭2下,最高刑罰為坐牢長達10年和打鞭5下。
尚穆根:有必要給販賣者更嚴厲刑罰
尚穆根認為,販賣電子煙和依託咪酯者實是明知故犯,妄圖從他人的痛苦中謀算要承擔多少風險、能獲得多少利益,因此有必要將販賣者和吸食者區分,給予他們更嚴厲的懲罰。
「我們對待毒品也是一樣的,如果販賣毒品超過一定數量,就會面臨死刑。低於這個數量,就會面臨非常嚴厲的長期監禁,因為這是明知故犯,這樣做是為了錢,不在乎其他人的人生為此被毀掉。」
外籍人士面臨被遣返回國後果
外國人被捕的話,最嚴重情況會撤銷准證遣送回國。
根據文告,外籍人士無論是探訪還是居住在此,都必須遵守獅城法律。被發現持有電子煙的外國人,除了配備會被沒收也得面對罰款。
屢犯者將面臨更嚴厲的後果。持有短期探訪准證的人若再次違規,將在離境後被禁止重新入境新加坡。
那些持有長期准證者,例如就業准證、S准證、學生證、長期探訪准證等,若第三次違規,准證可能會被取消,並被遣返及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尚穆根說,被發現持有或使用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或被檢測出依託咪酯呈陽性的外籍人士,所持的准證也很可能被取消並被遣送回國,且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任何上訴將根據個案情況處理。
迪內希指出,將加大教育與宣傳力度,特別是面向外籍工友和外籍家庭傭工,讓他們了解吸電子煙的危害以及相應的法律後果。
「值得慶幸的是,目前客工宿舍內的外籍工友吸電子煙的情況較低,但我們仍將持續觀察局勢,並加強突擊檢查與巡邏,在宿舍內偵測和遏制電子煙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