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RT將對一名沒有申報兼任Grab司機的員工,展開紀律調查。(圖:iStock)
地鐵業者SMRT一名員工未經申報兼任電召車司機,公司為此對他展開紀律調查,並將依照政策採取適當處分。
SMRT集團首席人力資源官Lee Yem Choo前天(15日)通過社媒Facebook發表聲明指出,集團於周二(14日)從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中得悉,旗下員工 Ja』afar Abdul Samad涉及一起民事訴訟。
根據報道,該名員工在夜間擔任SMRT技術員,白天則以Grab電召車司機身份兼職。
SMRT強調,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政策,員工若欲從事第二職業,必須事前向直屬主管申報,並取得正式批准,以避免利益衝突。
未申報第二職業違反公司規定
不過,聲明指出,上述員工並沒有這麼做,公司因此對他展開紀律程序,並將依據政策採取相應的紀律行動。
根據上述於周二發布的報道,該名員工早前因一起輕微車禍向另一名司機提告,索賠至少 7萬5000元,聲稱事故導致他失去約 3萬3750元 的駕駛Grab收入。
然而,法官指他的說法與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申報的收入不符,並認定他所稱的部分傷勢是舊患,裁定他僅可獲得遠低於索賠金額的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