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副駕駛座發現小貓。 (圖由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提供)
(新加坡訊)馬來西亞女子為了1500新元酬勞,開車與同謀走私3隻小貓進新加坡,把小貓藏在蓋於腿上的被單下,結果通關時遭執法人員攔住截查,最終被揭發走私伎倆,被判坐牢30周。
被告是31歲的陸秀美(馬來西亞籍),共面對20項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今年初被同謀蘇曉恩(27歲,馬來西亞籍)告知,有一名新加坡的買家有意從馬來西亞購買小貓,需要被告將貓咪走私進入新加坡。每成功走私一隻小貓,便可獲得500新元酬勞。
買家在被告同意走私小貓後,和馬來西亞的供應商接洽,並且在談好價錢後,安排司機把貓送到被告在馬來西亞的住家。
按照計劃,被告在接到買家指示後,會開車將小貓走私進入新加坡,再親手將小貓交給買家。買家會以現金或PayNow方式支付被告酬勞。
買家在今年6月16日至19日間,安排將3隻小貓送到被告住家,其中兩隻是灰白色的英國短毛貓,一隻是薑黃色的緬因貓 。
被告則於同月20日,與同謀開車前往兀蘭關卡。
被告負責開車,共謀坐在副駕駛座,用一條大被子蓋住雙腿,讓3隻小貓在被子底下活動。
車子在傍晚6時30分抵達兀蘭關卡後,被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攔下,要求檢查,結果罪行當場遭揭發。
調查揭露,這不是被告第一次走私小貓,她在今年4月至6月20日間,總共走私了20隻小貓。
案情顯示,被告企圖走私的兩隻小貓在今年7月8日喪命。驗屍報告顯示,兩隻小貓體內驗有病毒,獸醫認為小貓是因為中了病毒而死。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沒有案底,而且配合調查,才讓當局發現她之前走私更多隻小貓。這顯示被告有悔意,加上小貓在走私過程中沒有遭受虐待,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5周就好。
被告同謀也被控上法庭,她面對20項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的控狀,案件定在10月18日過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