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有一個涉及本地最大洗錢案的被告認罪被判刑。42歲的柬埔寨籍被告蘇寶林昨天(29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監14個月,他是涉及本案十個被告中第四個認罪被判刑的被告。
隨著他的認罪判刑,他被捕時被凍結的約7200萬元資產中約6500萬元將被充公,意味著蘇寶林服完刑後仍可取回大約700萬元的資產。
蘇寶林共面對13項偽造文件、牴觸宣誓與聲明法令、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拒絕在警方口供書上簽名以及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控方將以其中三項加以提控,餘項則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 警方去年8月15日掃蕩蘇寶林的住家時,從他租住的的家中搜出77萬7220元的現款,但蘇寶林無法對這筆巨款的來源作出合理解釋,先說是自己買賣加密貨幣所得,之後改口說是去馬來西亞雲頂賭場賭博贏來的錢。
另外,蘇寶林相信也用參與非法遠程賭博的犯罪所得,購買了一輛價值33萬2281元的豐田Alphard Hybrid豪華轎車。
為取得永久居留權 偽造公司收入多繳稅
蘇寶林在2020年到2022年之間,與一個叫Wang Junjie的男子共謀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做出虛假陳述,謊報新寶投資控股(Xinbao Investment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的財政年的收入、毛利(gross profit),以及應收帳款(trade receivable)等資料,偽造公司盈利的假象,蘇寶林是新寶投資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
他也因為偽造盈利的假象而向稅務局多繳了一些稅務,主控官說,那是因為他想要提高他和家人取得本地永久居留權的機會,他和家人後來在2022年8月份申請要成為本地永久居民,但申請最終被拒。
蘇寶林的代表律師蘇呢爾求情時說,蘇寶林選擇儘早認罪,也願意讓當局充公他大部分資產,希望法官考慮到他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且有患癌風險,長時間關押他對他來說是一種折磨,請法官判他坐牢12個月三周就好。
法官考慮後,最終判蘇寶林坐牢14個月。
本地去年8月15日爆發最大的洗錢案,涉及金額超過30億元,十個涉案者中的蘇文強和王寶森已認罪被判監13個月,蘇海金在認罪後被判監14個月。
另外有兩個涉案的張瑞金和王水明也都已表態願意認罪,張瑞金今天(30日)認罪,王水明的認罪日期則是5月14日。
本案的最後四個被告陳清遠、王德海、蘇劍鋒和林寶英的案件目前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