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5訊)補習老師突中風導致行動不便,渴望再次游泳,30年後重返泳池,卻不幸命喪池中。
死者許碧芬(57歲,人名譯音),她於2019年9月10日上午11時許從加東遊泳池中被救出,送往陳篤生醫院搶救,當天下午5時宣告不治。
根據驗屍報告, 許碧芬的死亡原因是溺水後缺氧缺血性腦病(Hypoxic Ischaemic Encephalopathy)。
死者母親表示,女兒在30多歲時曾中風,停止工作和鍛鍊,在家休養。中風也影響了腿部,導致許碧芬行動緩慢。之後,她便改行成為了一名補習老師。
2019年初,許碧芬看到電視播放老人游泳的節目。由於中風前常跟同事去游泳和打羽毛球,促使她想再次游泳,於是向母親表示想去游泳。母親眼見女兒中風後恢復良好,能藉助手杖行走,於是支持她重新游泳,認為這有助於身體康復。
許碧芬找到合適的泳衣,打算約朋友一起去,但朋友都沒有空。
調查顯示,2019年9月9日10時30分,許碧芬自己拄著枴杖到加東遊泳池,換好游泳衣後前往深度1.07米的訓練池。許碧芬抓住金屬欄杆,坐在游泳池邊,慢慢地沉入水中。隨後,她抓著池邊做了一些練習,期間並沒有游泳。
許碧芬進入訓練池5分鐘後,一名救生員看到她臉朝下漂浮,雙臂伸在身邊,最初以為她在做自由潛水訓練,想給她一些建議,結果發現她沒有反應,立刻將她救出,進行心肺復甦。
根據泳池的電眼畫面,許碧芬進入游泳池時,行走正常,並沒有依賴手杖。到了游泳池後,她的步伐不穩,但馬上恢復平衡。
運動醫生認為,許碧芬的糖尿病、高血壓和中風的病史,不會直接導致她溺水,但可能導致她頭暈而溺水。
他補充,許碧芬沒有定期鍛鍊,因此在進行像游泳這類中高強度的運動之前,應諮詢醫生看她是否適合做這項運動。
許碧芬的母親提出質疑,為何當時救生員沒有及時營救。對此,救生員表示,許碧芬當時沒有異常行為。
另外,池裡和周圍的人都沒有看到許碧芬有發出求救訊號。
許碧芬的哥哥也不解為何妹妹行動不便後,卻被允許進入泳池,認為工作人員應先評估她是否適合游泳。
根據資料,泳池工作人員需檢查殘疾者是否能夠安全游泳,但沒有跡象表明許碧芬不能獨自在水中,或需要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