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巴窯老翁殺老伴一案,八旬老翁原本被控謀殺,昨早改為誤殺。老翁雖要認罪,但審訊過程中又一再說「他們亂寫」,否認部分案情,法官最終展期。
這起駭人命案發生在2019年9月1日凌晨3時許,地點在大巴窯4巷第191座組屋21樓的四房式單位。
現年85歲的白建發,原本被控謀殺,指他在屋內殺死79歲老伴林細妹,在代表律師的幫助下改為誤殺。律師今早申請不再代表被告,被告在沒代表律師的情況下,表示有意認罪。

被告白建發。(檔案照)

死者林細妹。(檔案照)
豈料,當控方讀出案情過程中,被告一再發聲,還說「他們亂寫」,否認部分案情。
其中,被告稱房內沒布滿血,也稱自己手上沒有血,所以警方抵達前,他並沒把手上的血洗掉。
被告也否認在警方抵達後,曾告訴警察指自己慶幸殺死老伴,還稱自己差點失敗了。
針對法醫報告,指死者身上共有54處刀傷,被告也揮手說「根本不是這樣」。
法官問被告,是否有在現場數死者身上有多少刀傷?被告說:「我哪裡會去算,但是我估計沒有這樣厲害。」
法官再問,那你怎麼知道不是54刀?他乾笑說:「我不可能殺她那麼厲害的。」
他稱自己當時失去理智就一直砍,後來看到死者斷氣後就停手了。
針對被告一再否認案情的部分細節,法官最終決定給控方時間考慮,看是否要把控狀從誤殺再改回謀殺重審此案,又或是針對被告否認的部分進行「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
紐頓聆訊指的是控辯雙方對一些會影響判刑的重要案情意見分歧,為了判定事實真相而召開的「迷你審訊」。案件將在聆訊結束後下判。(人名譯音)
死者失血過多而死
54刀砍死老伴,其中31處集中在死者的頭部和頸項。
根據驗屍報告,死者因失血過多而死,身上共有54處刀傷。此外,死者身上也有多處骨折、淤青。
控方說,被告走進死者房間後,一手壓著躺在床上的她,一手揮刀砍她。
死者因害怕大叫求救,但被告仍沒停手,死者掙扎中跌下床,被告依舊繼續砍,死者曾試圖反抗踢被告但不果。
案情指被告見滿地是血,覺得地面很滑,走到房外穿上襪子和鞋子,再度返回房內時,死者已無生命跡象。
被告被捕後,身上沒任何傷,精神評估報告指他精神正常。

仵作和警員將死者的遺體抬到黑車。(檔案照)
代表律師開庭時申請不再代表被告,指被告稱無法再坐七年牢,寧願被判死刑。
法官和被告確認立場,被告說:「我會認罪,但是這個提議太長,我的命不會那麼長。」
被告也說,他告訴律師,假如判他七年,不如判他死刑。
若被告在誤殺罪名下被控,可被判終身監禁或長達20年的監刑。
若控方選擇改回謀殺罪,被告則面對強制性死刑。
相信是被告的子女今早也出庭聽審,但當法官問他們是否要跟被告說話時,他們紛紛搖頭。
死者拒被告搬去孩子的房間
想搬去孩子的房間睡被拒,老翁氣得拿菜刀進老伴房說:「你要我死,我不能讓你活。」
根據控方在庭上所念出的案情,被告和死者育有四名子女,有兩人並沒有結婚。
由於被告脾氣差,死者在孩子的鼓勵下搬走。後來因孩子長大和搬走後,被告不想獨居,因此要求孩子讓老伴回去跟他住,老伴也答應了。
案發時,兩人住的四房式組屋,被告和死者各睡一間房,另一間房則讓在國外工作的孩子回來時住。
事發當天,被告認為自己的房間滿是灰塵,搞到他一直生病,要求老伴讓他睡孩子的房間。由於兒子剛好要回國,死者拒絕。被告越想越氣,凌晨3時34分到廚房拿菜刀走進老伴房說:「你要我死,我不能讓你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