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子在社交媒體看到貼文得知前女友隔天結婚,竟醋意大發,凌晨找上新郎家,用腳踏車鏈將鐵門鎖起來,再倒汽油放火燒鞋架,所幸火勢沒有蔓延,新郎早上起床發現大門被鎖和鞋子被燒毀,報警處理。
這名打翻醋罈子的男子是蘇倫帝蘭(30歲),面對一項非法禁錮和一項惡作劇縱火的控狀,前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今年3月11日,被告在社交媒體上看到貼文,得知前女友即將在隔天舉辦婚禮,頓時心有不甘,因此決定在婚禮前對新郎製造麻煩。被告接著準備黑色連帽外套、腳踏車鏈、打火機和空瓶子,並從自己的摩哆油箱抽出汽油倒入空瓶中。
隔天凌晨4時許,被告騎摩哆來到新郎居住的組屋後,先用連帽外套遮臉避免被電梯電眼拍到。為了躲避追查,被告還特意搭電梯到12樓後,沿著樓梯爬上13樓。
被告走到新郎家門口,取出腳踏車鏈把大門鎖上,接著把汽油倒在門口和鞋架上,再用打火機點燃汽油。
被告干案後,按照原路下樓,沿途把打火機丟到附近草叢,再騎摩哆逃離現場,把空瓶丟進垃圾桶才回家。
當天上午8時22分,新郎打開木門,發現鐵門被鎖,鞋架也被燒,於是報警處理。
調查顯示,被告放火燒毀鞋架和七雙鞋子,造成410新元(約1353令吉)損失。
控方指出,惡作劇縱火是嚴重罪行,因為火勢是不受控制的,一旦蔓延,後果不堪設想。
「被告預謀犯案,特意全副武裝企圖躲避追查,而且故意將大門鎖上,若火勢蔓延開來,新郎將難以逃離火海。」
控方此籲請法官嚴懲被告,判他坐牢6個月至9個月。
上述案件展廷至12月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