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郎租騎個人代步工具受傷引關注,受訪電動踏板車出租業者表示已加強規定,有者規定14歲以下不能租騎,甚至還會當場測試騎術,不過關就不租借,為安全寧願少賺。

電動踏板車出租商City Scoot職員透露,會在出租時測試租客的騎術,倘若連平衡都無法掌握,就不會出租。
《新明日報》昨日(10月22日)報道,一名沒有騎過電動踏板車的33歲女郎跟朋友在克拉碼頭一帶租騎踏板車,人生首次騎行就因雨天緊急剎車而拋飛,右臉撞地,顴骨三處骨折,眼角還得縫針險破相,讓個人代步工具課題再次引發關注。
本地電動踏板車出租業者受訪時表示已各自採取安全措施,位於摩天輪的業者Joyscoot的老闆居澤爾(Guzel)就告訴《新明日報》,公司約一年前增加條例,未滿14歲者不可以租用電動踏板車,介於14歲到17歲的少年則須在父母陪同下方可租用,並強烈建議他們佩戴頭盔。
她也透露,職員會在出租前測試對方的駕術,如果不過關的話,寧願少賺錢,不出租給對方。

位於克拉碼頭一帶的City Scoot老闆梁文泰(38歲)則透露,租客基本上都是遊客,所以他們會詳細地解釋本地相關條例及不同路段的限速,公司也會提供免費頭盔,但本地沒有規定騎乘電動踏板車必須戴頭盔,因此大多數租客仍選擇不帶。
「偶爾也有人會因為邊騎邊自拍,或者只用一隻手抓把手等原因失控擦傷。我的印象中有兩次顧客可能傷勢較重,叫了救護車。」不過,他透露,公司正式經營兩年半以來,從未有租客與他人或車輛發生碰撞。
居澤爾和梁文泰也均表示,他們其實很想購買保險為租客提供保障,但據他們向保險業者了解,市面上目前並沒有適合保險供電動腳踏車租賃業者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