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訊)控方以師生短訊力證中學物理教師,在女學生未滿16歲前就與她性交,指他曾告訴她:「能夠性交,就已足夠」,男教師則辯稱是在跟她「談婚論性」,指的是婚後能這麼做就足夠。
新加坡報章昨日報道,現年41歲的中學物理教師,被指在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24日的一個半月內,10次帶當時年僅15歲的女學生回家胡搞,女生珠胎暗結,他卻不承認性侵罪,聲稱是等到女生年滿16歲才跟她發生性行為。
為保護涉案少女,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曝光少女身份的任何名字和資料。
案件今早續審,控方以被告跟女學生當時的短訊內容為證,指他在女學生未滿16歲時就跟她性交。
控方指他在2015年8月14日與8月24日的短訊中提到,「口交不衛生,能夠摩擦與性交就已足夠」,這足以證明兩人已經發生關係,但男教師辯稱,兩人不過是在談論暢銷小說《格雷的50道陰影》(Fifty Shades Of Grey)的內容,他是要說,兩人若結婚,能夠性交就已足夠,無需更多。
控方也指被告在去年2月的口供書說,兩人在女方未滿16歲前沒有任何性相關活動,他只是她的補習老師、導師與朋友,如今卻說在那之前沒性交,簡直是有意謊稱兩人的親密關係。被告稱當時指的性活動是指性交。案件續審中。

物理教師被控與未滿16歲的女生性交。(示意圖)
女學生17歲發現懷孕後生下寶寶,寶寶如今已經兩歲。
男教師周四下午供證時也強調沒有性侵女學生,兩人只是愛撫,還一度鬧出懷孕驚魂,因為女學生懷疑他的精液沾染到她的內褲。
他也稱,女學生曾說擔心不知以後如何向未來丈夫「交代」,是因為她認為相互撫摸違背道德而內疚。
另一方面,他也辯稱,女學生是因為他患上慢性咳嗽,三天兩頭請病假,她才會上門探望他,他知道不妥,但卻稱對方拖延做功課,讓她上門也是為了監督她功課。
控方三度直轟被告說法不合邏輯,他又不是只有一名學生,根本不是女學生主動去他家,而是他藉故請她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