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法令今天起生效

BlueSG電動車。(圖:今日報)
《電動車充電法令》今天(8日)起生效。
根據法令,所有供應商都必須確保充電樁符合陸路交通管理局批准的TR25標準。充電樁一旦獲得批准,供應商就得到OneMotoring網站申請標籤,並把標籤貼在充電樁上。
當局將給予供應商六個月的過渡期,到明年6月7日,讓供應商有時間提出申請。從明年6月8日起,如果供應商提供不獲批准的充電樁,可能會面對高達4萬元的罰款或長達24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此外,所有電動車充電樁在使用前都必須先向當局註冊。


陸交局將收取一次性750元的註冊費。不過,在法令生效前購買和安裝的充電樁,如果在明年6月7日之前註冊,則無需繳付這筆費用。
明天(8日)起到明年底期間購買和裝置的充電樁則可獲得政府20%到80%的津貼。充電功率越小的充電樁獲得的津貼越高。
不過,安裝在有地住宅內的充電樁不享有津貼,只有功率小於23000瓦的充電樁才能獲得50%的津貼。
政府將在明年底檢討註冊費用。
在這同時,提供電動車充電服務的業者都必須獲得執照,有效期為三年。
當局將給予業者12個月的寬限期,明年12月8日起沒有持牌經營的業者可能面對高達3萬元的罰款或長達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許連碹:本地電動車註冊率顯著提升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通過社交媒體Facebook發貼文指出,隨著越來越多開車人士改用電動車,《電動車充電法令》將有助確保我國電動汽車充電網絡的安全、可靠及方便。
「電動車占汽車註冊總量的比率從2021年的低於4%,提升到今年的近18%。其中,單在上個月就有22%新註冊的車輛屬於電動車,而充電樁的便利性和更容易找到,是這一改變的重要因素。」
她還透露,截至今年11月,有275棟公寓已經獲准安裝789個充電樁,當中165棟公寓的450個充電樁已經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