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在社工介紹下,曾流落街頭的六旬叔和陌生男子合租租賃組屋,卻指對方4年來都不付房租,拖欠近3000元,氣得阿叔兩次報警。
住在印度士路(Indus Road)第79座租賃組屋的洪福(68歲)向新加坡《新明日報》申訴,以前曾睡在街頭,平時做雜工餬口。他後來在疫情期間,通過社工的幫忙,申請到了租賃單位。
他說,當時通過社工申請租賃單位的還有另一人,即現在室友吳先生(65歲,油站員工),機緣巧合之下,兩人被安排同住一個單位。

洪福和吳先生的床位都被雜物包圍
洪福說,簽約時他成了主要租戶,吳先生則是共同租戶,因此每個月先由他支付全額123元租金給建屋局後,吳先生再把61元5角的租金還給他。
「可是從2020年5月搬進來開始,吳先生從來沒還過租金給我,因為我是主要租戶,若是沒交租金,當局找的人也是我,4年下來他欠我的租金近3000元,還沒加上水電費和雜費。」
洪福也說,由於吳先生是做夜班,深夜回家時發出噪音,一開始同住時,讓他很不習慣,還因此跟對方吵過架。
「後來也因為租金的事情,我和他談過幾次,他都不回答,我只能忍氣吞聲,也不想和他吵,我現在每個月靠300元退休金過活,他不還我錢,我都睡不著。」
洪福因此報警了兩次。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兩次報案。
被指4年來沒還租金,室友受訪稱「忘了」上一次付錢是什麼時候。
記者走訪租賃單位時,吳先生針對沒付租金一事,堅稱租金是還給建屋局的,並不是還給洪福。他還說:「要交租金的時候,要當局來收的。」
當記者進一步問吳先生是否有拖欠租金時,他就說:「當然有還錢,不然怎麼繼續住」。
問及他上一次什麼時候繳租金,他卻頻頻說:「忘了」。
屋內堆滿雜物,兩人床位都在雜物堆里,六旬叔稱箱子都是要拿來打包行李搬家。
據觀察,單位有雜物堆積的情況,兩人的床位周圍都被雜物包圍,這些雜物包括紙皮、行李箱、買菜籃等。
洪福說,大部分東西屬於他,但否認從外頭撿雜物回家,也聲稱只要一找到地方搬,就準備把所有雜物放入行李箱帶走。「我朋友已經介紹我另一個室友,我也想快點搬走。」
吳先生則指對方從外面撿垃圾回來,把一堆雜物堆積在家裡,有關當局曾叫洪福把東西都搬掉,但對方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