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這種老闆怎麼辦?還有不割准證的老闆。
現在就有網民在網上分享:
完成所有工作之後回到家,一定要發布這條。許多小夥伴問我為什麼通知期只有一個月,而不是兩個月。
這是因為從來到這所學校開始,學校一直沒有與我簽訂合同(之前有提過一次問題但沒有後續消息)。給一個月的通知期也是樓主在查詢人力部的規定後,經過與幾家中介諮詢後做出的決定。
現在 重點來了!
樓主是在11月21號給出離職,到12月21號最後一天離開。
很怪的是,學校沒有任何一個人來找過她。當時把辭職報告發給校長,校長也只是說收到了,我就以為學校🏫是同意的。
直到最後一天12月21號要離開學校,老闆開始找樓主談話,因為21天還有一天假期,所以是在家休息。然後老闆開始談話,關於這一個月通知期的事情,(在此省略一千字,反正老闆的意思是我必須給兩個月通知,不然就賠償一個月薪水💰)。
開始找人力部
📌 有問題就找人力部!有問題就找人力部!有問題就找人力部!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樓主給人力部打去電話說明了情況,下午的時候也直接去到人力部說明了現在遇到的困難。
在沒有簽任何合約的情況下,人力部說我的做法是合法合理的。最後 人力部的人直接給公司打去電話並且要求30號之前必須割掉我的准證 還寄了一封信過去(如果學校不割掉員工准證是違法,可能會面臨一萬元的罰款)。
樓主也奉勸大家,遇到類似問題不用怕!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不要覺得自己是弱勢的一方。
不得不讚嘆🇸🇬的法律很好,工作人員認真給解決問題,而不是踢皮球!真的很棒!
各位要知道只要「沒簽合同」你的通知是一個月,但如果有簽合約 那是另當別論。
這間幼兒園是私人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