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8日訊)男子與女友同居多年,育有一對子女,女友過世後,稱自己想念對方,竟在家裡強姦14歲「繼女」,今日被判坐牢13年,鞭打12下。
被告是43歲的新加坡男子,面對一項強姦和性侵的控狀。受害者是被告同居女友的女兒,案發時只有14歲。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導任何會泄露受害少女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據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名清潔工人,與女友在一起多年卻沒有結婚。女友共有3名孩子,大女兒與小兒子是被告骨肉,受害少女排行老二,少女不知親生父親是誰。
少女原本與被告一家同住,並把被告當父親看待,會稱被告為爸爸。被告女友過世後,少女便到收容所居住,但期間與被告和被告母親保持聯絡。
2019年7月4日,少女與被告通電話時,透露自己耳朵受感染,隔天需要到醫院檢查,於是要求被告陪他求診。
兩人隔天到新加坡國大醫院後,到咖啡店吃午餐。被告為少女點了含有酒精的飲料,之後便帶著受害少女回家。
少女回家途中感覺頭有一點暈,傍晚7時躺在客廳地板上昏昏欲睡。她見被告將大門鎖上,窗口關上,但沒有起疑。不料,少女突然感覺有人從後頭擁抱她而驚醒。被告當時將手放在少女腰上,還說想念女友。
少女遭被告強姦後,趁機逃走,並向社工告發了被告的罪行。
被告對一項強姦控狀認罪,法官在判刑時,也把被告面對的另一項性侵控狀,一併考慮在內,,判處被告坐牢13年,鞭刑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