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佳穎製圖)
作者
無言
每當發生引起社會轟動的事故,不僅成為茶餘飯後議論的課題,在社交媒體更是掀起驚濤駭浪,網民隱身在電腦後面發表偉論,這在如今高喊言論自由的社會不足為奇,也不應攔阻。
問題是,言論自由也要有個限度,一些網民在事情還沒調查清楚前就未審先判,大放厥詞,或是危言聳聽,還對當事人人身攻擊,打著為民除害的正義口號,在網上霸凌當事人。

(聯合早報)
更糟糕的是,當這樣的行為「習慣成自然」後,一些「憤怒」網民開始不滿網上留言批評的微弱效果,於是加碼,開始發揮「CSI」精神,去挖出當事人的生平事跡,還有個人資料公諸於世,甚至把對方的手機號碼和住址也放上網。
這時候就會出現更多的「正義之士替天行道」,發揮創意,從網上言語攻擊到貼身騷擾,2014年的「森林黑店」事件,一名越南遊客到Mobile Air商店購買手機時,發生店家額外收取保修費的糾紛。男子下跪哭求店家退錢,仍無法達成協議,最終經消費者協會介入後取回400元,550元不翼而飛。

越南旅客彭萬托和女友到森林商業中心一家手機店Mobile Air花950元購買iPhone6。怎料,店員卻要求多付1500元保修費,旅客激動落淚跪地哀求,也於事無補。越南男子下跪磕頭錄像隨即在網上曝光,畫面中,男子失聲痛哭向店員磕頭,看了讓人為之動容。(STOMP)
事件引起社會強烈反彈,該業者周邱侖遭網民人肉搜索,個人資料和照片公諸於世,還遭人惡整訂購比薩,當事人過後報警,投訴遭網民騷擾。

林商業中心Mobile Air手機黑店老闆周邱侖(Jover Chew)被指串謀四名店員,在10個月內欺騙26名顧客,以不法手段騙顧客以高價購買手機,涉案款項達1萬6599元。他也被指羞辱女顧客,要她從地上撿起547元的硬幣。周邱侖認下28項罪狀,包括26項欺騙罪、一項刑事恐嚇罪和一項雜項(公共秩序和騷擾)罪。法官於2015年11月30日判他坐牢33個月和罰款2000元。(海峽時報)
這是在新加坡的情況,但會不會在不久後,本地網民會覺得這樣的惡作劇太輕微,不足以懲戒當事人,然後再加碼?會不會因此仿效台灣鄉民的做法?
惡人有惡報,要報就要快?
以台灣上個月短短7天3起虐童案來看,台南1月15日發生1歲6個月的小女童慘被未成年生母夥同表姐等人當成人肉沙包,活活虐打至死。13日新北市蘆洲傳出林姓狠父只為肉圓沒加辣就爆打妻兒,9日永和淯薪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涉嫌以鍋鏟打幼兒腳底板。

台灣一男子(左)因不滿肉圓不辣而暴打兒子引眾怒,民眾手捧辣椒排隊要教訓他。(曾慶祥製圖)
孩子悽厲哭聲、遍體鱗傷的幼小身體,透過網絡傳播,引起公憤,更挑動民眾對社會正義不彰的敏感神經,於是透過鍵盤串連,擬藉私刑教訓施暴者。
超過500名來自各地的網友集結台南警分局、殯儀館與地檢署,等著動手「執法」。也有上百名民眾包圍肉丸惡父住處,其中7名正義哥還闖入林男家中,將他痛打一頓,案發後肉圓爸與7位鄉民分別被依涉及家暴傷害罪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

台灣「肉圓男」住家外深夜11點熱鬧非凡,擠滿了準備找麻煩的民眾。 (網際網路)
這樣的現象被認為凸顯了台灣民眾對司法的失望與不信任,正不斷擴大。中時電子報發起的網絡投票《鄉民怒揍肉圓爸 您挺不挺私法正義?》中,高達63.28%投給「挺惡人有惡報,要報就要快」這個選項。箇中原因,受訪律師認為,訴訟程序冗長,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才讓私法正義誘惑人心。
新加坡的情況還不到這個程度,但若一直助長下去,難保不會從現在的惡作劇提升到肢體傷害的私刑程度。許多不幸案件,如虐童或醉酒開車撞死人的案件,的確讓人看了為之心痛,人神共憤,但請保持冷靜,請相信司法制度,讓當局依法偵辦嚴懲。
別靠片面之詞妄下定論
網民終究不清楚實情,網上流傳的信息難辨真假,人云亦云者不少,一般人也缺乏專業去查明真相,不能單靠片面之詞就妄下定論,就算有視頻也可能是動過手腳而被誤導,也不了解背後是否有內情,切勿打著正義大旗,「大義凜然」地執行私刑,而去做違法脫序之事。

網絡霸凌。(聯合早報)
司法制度縱有不足之處,也應尊重並提出問題加以改善,而不是自己當仲裁者去懲罰你認定的萬惡之徒,以暴制暴並不能解決問題或阻遏惡習,更讓人擔憂的是被激怒的網民鑽牛角尖,一時的衝動就很可能鑄成大錯,錯傷無辜,自己也因此鋃鐺入獄,那又是何苦。
你的所謂正義只在你的一念之間,那太過主觀,更別把日常生活的不滿轉嫁到網絡攻擊作為宣洩的窗口,失去客觀的判斷容易走向偏激,你一言我一語地情緒鼓譟下輕易讓人失去正確的判斷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執行私刑極易擦槍走火,造成憾事發生。
以暴制暴,一不小心就會犯下殺人行為
凡事請三思後行,別發生《每日郵報》去年的報道中事,那就為時已晚。據報道,一名曾殘忍殺害兒童的男子在蹲監獄33年後獲釋,不久後發現他在新家被刺死。死者是54歲的大衛,他向新鄰居吹噓他殺了一名士兵,才在監獄待了33年。
鄰居們有所懷疑,於是在谷歌上搜了他的名字,查到了他入獄的真實原因是因殘忍地謀殺17個月大幼童而被判終身監禁。三名鄰居因此涉嫌誘騙他到寓所看戲,然後聯手將他殺害,過後三人皆被控謀殺。控方指死者的身上有至少150處傷口,且指甲「全被拔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