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今天三讀通過付款服務法案,加強對新加坡國內電子付款服務的監管。當中包括規定每個個人付款戶頭,任何時候都不能超過5000新元頂限,而每年的電子付款總額也不得超過3萬新元。
輕輕一觸,完成付款,無現金付款越來越普及,為更好監管和規範,新加坡國會通過付款服務法案,將傳統和新式付款活動,統統納入新法令監管範疇,大至主要支付服務機構,小至錢幣兌換商,都需依類別申請執照,另一個同樣得受管的是有較高洗黑錢和恐怖活動融資風險的加密貨幣支付。
王乙康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董事的教育部長
「我們將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為數碼支付提供監管框架的其中一個金融服務監管機構。這種服務通常被理解為加密貨幣交易或交換服務。」
安迪
新加坡璧山-大巴窯集選區議員
「好幾個大型業者早前已經提出了他們不同意對電子付款設頂限,包括支付寶、Wirecard和PayPal,認為這個頂限會拖慢電子付款的發展腳步。」
林姍姍
新加坡官員議員
「我們還要努力提升電子付款介面的設計,使它們更易於使用,並指導公眾尤其老年人,如何使用這些應用。」
也有新加坡議員認為新加坡在增加消費者對電子付款的信心和相關教育,還有更多工作要做。議員也提到了整合電子付費平台的建議,以免眾多平台讓消費者感到困擾。但王乙康部長擔心單一平台可能構成壟斷風險、不利創新。金管局已在說服業者,採用具互通性和開源技術網絡,如PayNow以及支援共用付款的SGQR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