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聲稱在房地產公司工作,男子謊稱有「好康」能以低價買公寓,五年內騙得八人200萬元,前日被判坐牢九年九個月。
現年49歲的蔡建龍共面對26項欺騙和一項偷竊罪,前日承認其中12項控狀,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2012年至2016年之間干案,受害人共有八人,除了騙錢外,他也曾偷走一支價值7000元的勞力士名表。他面對的所有控狀中,涉及的款項高達197萬5000元。
被告一般謊稱自己來自房地產公司,如遠東機構(Far East Organisation)以及城市發展(CDL),通過他能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公寓,進行房地產投資。
其中一名受害人吳永來(62歲)信以為真,在2012年尾至2013年初之間,把28萬元交給被告代為投資,結果被告把錢花在賭博等其他個人開銷上。
為了能從吳永來手中騙取更多的錢,被告謊稱自己和豐隆產業(Hong Leong Properties)老闆的妹妹很熟,能便宜購買該公司發展的公寓,又騙得另外43萬元。
直到2017年,當吳永來所「投資」的公寓項目取得臨時入伙證(TOP)後,他一再問被告何時能拿到鑰匙,但被告卻以諸多理由推託。
另一受害人是84歲的陳耀發(譯音)。他於2015年認識被告,2017年失去聯絡,2018年4月在牛車水巧遇後保持聯繫。
被告知道對方年紀大了,有意利用對方對他的信任,便在2018年6月騙說自己在辦離婚,需要錢保住自己的房產,所以向他借四萬元。
陳耀發誤信謊言,答應借錢,被告還開車載他到銀行提款。銀行職員當時曾問陳耀發為何提出這麼多錢時,被告還要他撒謊稱要拿錢去賭場。
主控官指出,被告至今只給其中一名受害者做出3000元的賠償。法官在被告認罪後,判他坐牢九年九個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