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51歲男子
在波那維斯達地鐵站地下道牆壁塗鴉
牆上留下一行英文大字
「If 1 syringe = 1 death = 1 hanged man HOW MANY 4 U SG GOV?」
男子因涉及兩次破壞公物而落網


塗鴉,涉嫌盜竊,美國少年遭鞭刑
1993年,麥克·費伊因用油漆塗鴉多輛汽車,同時涉嫌盜竊,在新加坡被捕。
麥克·費伊生於美國,在父母離婚後,隨母親和繼父移居新加坡。費伊18歲時,他為犯有噴塗汽車和窩藏偷來的路標的過失在法庭作了辯解。在美國,像他這樣沒有前科的青少年犯有如此過錯至多不過被判緩刑。可是,新加坡處理公共秩序問題很嚴肅,小到連用廁後不沖洗之類的事也要受罰款。費伊經當地警察局被罰款2200美元,並被判四個月監禁。此外,他還要赤裸著臀部挨6下藤棍,當然恥辱不止這些。

新加坡對破壞公物的刑罰非常嚴重
最高刑罰為2,000新幣
或最高3年監禁
加上3至8下的鞭刑
只有由醫生證實身體狀況合適
年齡介於18至50歲的成年男性罪犯才可被判鞭刑
只有最高法院有權力
對未滿16歲的青少年男孩判處鞭刑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