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六旬退休女講師患精神分裂症,過去6年遭九旬老母不斷施暴,被禁出門之外,還遭掌摑、扯頭髮、拐杖毒打等。
社會福利單位介入,入稟法庭申請安排退休女講師住在別處兩年,獲法官批准。
判詞披露,65歲女兒莉莉(化名)在2002年就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記憶力受損,在學習和吸收新知識上有困難。

示意圖/123RF
2016年退休前,是一名理工學院講師和代課老師,目前與91歲老母住在一間五房式組屋單位。
她自2016年起,便被老母暴力虐待,包括每周被掌摑、扯頭髮、遭拐杖毒打等。
老母有一次用雞毛帚打女兒左手腳,直到雞毛帚斷掉,女兒事後申請個人保護令。
不過,老母並未收斂,單在2017年便6次違反個人保護令。2019年1月,老母因女兒買到不對的馬鈴薯,竟拳打對方的眼睛和鼻子,導致她鼻子流血。女兒出院後被安排到收容所暫住,同年3月才回家。
可是老母的虐行不斷,還不准女兒出門,在2019年4次違反個人保護令,2020年被給予嚴厲警告。
女兒後來在2021年8月因失眠入院,有醫護人員看見老母打罵女兒,還嘗試將點滴管拔出。同年11月,老母兩次推女兒頭,並嘗試搶走女兒手機,醫院保安之後護送老母到醫院外時,後者還試圖咬保安。
由於女兒長期遭老母虐待,社會福利總監因此介入,並以弱勢成人法令(Vulnerable Adults Act)向法庭提出申請,讓女兒住在別處兩年。
法官批准申請,但女兒對此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