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動個人代步工具若通過UL2272標準的認證,其字樣會印在產品標籤上。(莊耿聞攝)
陸路交通管理局是在研究現有的安全標準後,才決定UL2272標準最適合本地較常見的個人代步工具,包括電動踏板車、懸浮滑板和電動獨輪車等。
陸交局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涉及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的火患逐年增加,除了對用戶造成危險,也引起嚴重的公共安全隱患。
根據新加坡民防部隊,涉及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的火患可因電池過熱引起。而導致電池過熱的因素包括,器材損壞、使用不當的充電器過度充電、採用劣質電池、接觸到高溫或產品有生產缺陷等。
UL2272標準是美國的UL全球安全科學公司在2016年2月推出的安全認證,原本針對懸浮滑板(hoverboard)充電時起火的問題,後來擴大到其他電動個人代步器材。安全規格涵蓋電池系統、電路系統及電子部件等。
發言人指出,產品須通過一系列的電氣、機械和環境測試,如跌落測試和短路測試等,才能取得認證。
另外,MOBOT總經理周文河說,產品UL2272標準的認證一般是由製造商負責申請。倘若製造商不願出資為產品認證,代理商仍可為產品申請認證,但須獲得製造商的配合,如提供產品技術規格的信息等。
他指出,在這種情況下,代理商一般會以自己公司的名義提出申請。這意味著,公司若成功為產品取得認證,其他代理商或業者就不能坐享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