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歲被告馮新民。(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患有青光眼的新烏敏海鮮創辦人馮新民駕車時沒戴眼鏡,闖紅燈後撞死一名腳踏車騎士,手持拐杖出庭面控,俯首認罪後,案件延展至明年1月求情與下判。
69歲被告馮新民是新烏敏海鮮集團的共同創辦人,周四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在駕駛車輛時未注意路況,導致41歲的緬甸籍男子奇烏芒(譯音)死亡。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2年3月2日,上午9時15分,地點是武吉巴督東2道與武吉巴督東5道交界處。當時,被告闖紅燈,撞上正在斑馬線騎腳踏車過馬路的男子,導致對方被甩到路面。
受害男子在現場曾出現癲癇發作,他因創傷性腦損傷及多處顱骨骨折,當晚不治。
上述車禍也導致被告車輛的擋風玻璃破裂、車頭凹陷及前部刮傷。
事發時,被告患有青光眼、近視和散光等多種眼疾,並自2015年3月起就已知曉自己患有青光眼。事故發生時,他沒有戴眼鏡。
被告在警方陳述中說記不得看到紅燈訊號。他稱自己近視,事發當天沒戴眼鏡。如果當時戴了相信能看到紅燈,也能看到騎車者,從而避免事故。
此外,庭上揭露,被告曾多次違反交通規則,包括闖紅燈與超速。
被告的伐律師請求延期宣判,以便等待被告的醫療報告。案件展至明年1月29日進行求情及下判。
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者,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罰款最高一萬新元或兩者兼施,以及吊銷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