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干姐姐來新找工作,男子趁對方借住家中,不顧對方拒絕和掙扎,性侵甚至企圖強姦對方,所幸乾媽的來電打斷男子的罪行。男子最終被判坐牢7年和鞭打4下。
大馬籍的被告(24歲)共面對一項性侵、一項企圖強姦,以及一項非禮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在新加坡租了一間房間。被告與受害者2012年在孤兒院認識,兩人認了同一人為乾媽。被告曾對受害者暗生情愫,後者不知情。

2022年4月左右,與乾媽同住在大馬的受害者,計劃到新加坡遊玩和找工作。因她未到過新加坡,乾媽讓被告照顧受害者,而被告邀請受害者到他所租的房間暫住。
同年6月16日凌晨2時許,被告到機場接受害者後,兩人回到事發單位房間。被告囑咐受害者不能離開房間,否則其他房客或房東看見會害他惹上麻煩。
由於沒有其他地方休息,受害者躺在床邊,背對被告並保持距離。這時,被告讓受害者靠近一些,還嘗試撫摸她,但被受害者制止。
受害者因不敢在被告面前睡著,與在大馬的男友視訊,並發簡訊給對方直到凌晨近5時。受害者告訴男友,被告的行為令她不安,男友立刻安排她稍後搬到另一名朋友家中。
當天下午,受害者以乾媽讓她回大馬為藉口,通知被告會在當天搬離。被告則建議在受害者離新前一起喝酒,受害者認為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於是同意。
兩人在房間內喝了3瓶啤酒後,受害者準備離開。這時,被告把受害者拉到身旁,問能否發生關係,但後者拒絕。
趁被告接聽乾媽來電
受害者逃出單位
然而,被告不顧受害者的掙扎和反抗,數次強行抓住受害者,並用手捂住受害者嘴巴後非禮和性侵她。就在被告企圖強姦受害者時,受害者的男友來電。男友在電話中聽見哭聲起疑,致電受害者乾媽,讓對方聯繫被告。
受害者則趁著被告走出房間接聽乾媽的來電時,收拾物品跑出單位。被告過後發簡訊給受害者道歉,求她不要報警。
受害者同天晚上向警方報案。
控方指出,被告犯案時使用暴力,以及濫用受害者對他的信任,建議法官判他坐牢六年半至八年,以及鞭打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