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傑森洪凱齊被控藏屍。
(新加坡訊) 33歲男子被指發現一女子在住家單位身亡後,不僅知情不報,還迅速離開單位,導致女子的遺體4天後開始腐爛時才被發現,男子最終因知情不報在藏屍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8視界新聞網》報導,被告傑森洪凱齊(譯音,Jason Hong Kai Qi)今年4月被控一項藏屍罪,前天(24日)再次上庭。
控狀顯示,今年4月23日下午4時10分左右,他在後港7道第43座的一個公寓單位本該通報並尋求協助處理有關逝世女子的遺體,但他卻選擇離開單位。
後來,女死者娜露楊慧穎(譯音,Nallur Yang Hui Ying)的遺體在4天後,即4月27日才被發現。控狀指,被告涉嫌「阻止遺體被發現」。
控狀並未揭露兩人的關係,也沒說明女子死亡原因。
被告並未聘請代表律師,案件昨天(24日)在國家法院過堂時,他宣稱護照和身份證被搜查人員沒收,但又說不清是哪個機構沒收的。他最後表示已針對證件不見一事報警。
在控方的追問下,被告又說不確定身份證是否在家或是已遺失。他的擔保人最終在昨天傍晚現身將他擔保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