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將針對現有監管框架進行檢討,加大對涉及食物中毒事件餐飲業者的刑罰,以進一步加強相關問責機制,並確保食肆負起更大責任,維持良好衛生水平及食品處理程序。
國家環境局和農糧獸醫局將加重對觸犯食物衛生條例食肆的刑罰,不但會提高罰款數額,也會將更多嚴重觸犯衛生條例的業者提控上庭。
另外,執照被暫時吊銷的食肆,必須讓負責監察食品衛生的員工接受再培訓,並通過食物衛生課程鑑定後,才能恢復營業。

當局將加重對觸犯食物衛生條例食肆的刑罰。(檔案照)
兩個政府機構昨天(12月21日)發布聯合文告說,已完成對大多數飲食業者的額外檢查,其中包括伙食供應商及較大型食肆等,並將在年底前完成所有檢查。本地有約4萬零700個食肆,當局每年會不定期對業者進行例常檢查,並發布公告,提醒他們遵守衛生條例,時刻保持良好的食品處理習慣,以確保食品安全。
另外,當局也在本月11日和13日,同新加坡飲食供應商協會及新加坡餐飲業協會代表面談,重申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
本地近期出現好幾起食物中毒事件,涉及食肆包括宴會餐飲業者及餐館,當局強調,將嚴正看待食物中毒事件可能凸顯的衛生疏失,除了更緊密監控並同業者合作以提升整體衛生水平,也將逐步收緊對食品衛生違例的相關懲罰與條例。
文告說:「我們針對現有監管框架進行檢討,決定加大對涉及食物中毒事件餐飲業者的刑罰,以進一步加強相關問責機制,並確保食肆負起更大責任,維持良好衛生水平及食品處理程序。」
目前,觸犯環境公共衛生法(食品衛生)者,初犯將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重犯將面對最高2萬元罰款,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的懲罰。據了解,當局的檢討工作仍在進行,刑罰提高程度等相關具體細節還有待制定。
與此同時,環境局也會加強現有食品衛生監察員(Food Hygiene Officer,簡稱FHO)計劃,協助業者持續維持良好的食品和個人衛生水平。在計劃下,占地兩個或更多店屋單位,或廚房面積大於16平方公尺的食肆、伙食供應商、餐廳及食閣業者得派出至少一名員工接受培訓,以便充當自家食肆的「監察員」,確保所有食品衛生與安全措施到位。
受委食品衛生監察員須上課 執照吊銷食肆才能重新開業
今後,執照被暫停的食肆所委任的食品衛生監察員,必須通過食物衛生課程的鑑定並上複習課程,完成相關課程後,當局才會考慮允許業者重新開業。
喜臨門大飯店老闆黃生強受訪時說,他相信環境局的措施有助進一步提升餐飲業者對於食品衛生與安全的重視。黃生強也是姑蘇(慎敬堂)餐飲協會第一副會長。
被問到當局加強監管措施,是否將給長期面對人手短缺問題的業者帶來額外的壓力,他說:「你不能因為人手短缺,為了應付龐大客流量或訂單,就在確保食品衛生方面草草了事。如果食物安全方面出了事,最終不但會影響自己的聲譽,可能連生意都賠上。」
他補充說:「與其在不幸事件發生後才按當局要求派人受訓,業者不如打從開始就建立優良的衛生與食品安全文化,不斷提醒全體員工多加留意相關事項,防範勝於補救。」
明年4月1日,新成立的法定機構——新加坡食品局(Singapore Food Agency,簡稱SFA)將負責統一監管所有食物的工作,以確保食品各個環節都得到有效的監控,讓國人吃得安心。當局指出,本輪檢討後推出的措施即日起生效,並將納入食品局監管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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