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驚!新加坡政壇又爆出一個大瓜!
「黑白屋」事件還剛剛過去沒多年,現在,新加坡又一位正部長級人物——交通部長易華仁,目前正牽扯進了一項反貪污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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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新加坡都是以廉潔的形象聞名全世界的,特別是新加坡的公務員們,幾乎很少聽到他們貪污受賄的消息。
鐵板一塊的新加坡,真的出現了缺口嗎?
交通部長易華仁被推上風口浪尖
李顯龍:先停職接受調查!
昨天一大早,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發布了一則文告,給新加坡島內拋下了一顆震撼彈。
文告標題是:易華仁部長正在協助貪污調查局的調查。

此份文告一出,瞬間就引來了坊間的無數猜測。
畢竟,這份文告發出的時機相當突然,之前也沒有反對黨議員在國會或者社交媒體「吹風」,難免讓民眾心中充滿疑慮。
對此,貪污調查局在文告中沒有細說,他們理解公眾對案件的關注,但由於調查還在進行中,無法透露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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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新加一直對腐敗採取嚴格的零容忍態度。
因此,當局會公正調查所有案件,徹底調查這起案件,以釐清真相、維護法治,並會毫不猶豫地對任何涉及貪污活動的人採取行動。
也就是說,即使受詢人是新加坡正部長,貪污調查局也將一視同仁,違法必究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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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也第一時間在臉書上發文表態。

李顯龍說,貪污調查局局長是在上周通知自己的。當時,當局發現一起案件需要進行正式調查,且這項調查需要獲得包括易華仁在內的多人的協助,特此進行知會。
而他則是於7月6日向貪污調查局局長表示同意展開調查,正式調查於前天(7月11日)開始。
在易華仁協助貪污調查局進行調查期間,他指示易華仁停職休假,直到這些調查完成為止。在易華仁缺席期間,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將代理交通部長一職。

徐芳達高級政務部長,圖源:見水印
此外,易華仁作為西海岸集選區國會議員及人民行動黨西海岸支部的主席一職也將「暫時同步卸任」。
其國會議員職責,在這段期間將由選區議員如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等人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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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踏入政壇,成為西海岸集選區國會議員開始,易華仁已經為新加坡人服務了26年,曾在總理公署、內政部、貿工部、通訊及新聞部等部門擔任過要職,算是新加坡政壇相當老資格的部長了。
因此,在李顯龍臉書貼文下方,不少新加坡民眾表現得相當震驚。


「易華仁部長是我非常尊敬的人之一。我祈禱他和他的家人能夠度過這段困難時期,也希望他最終能被證明是清白的。祝易華仁部長一切順利。」
當然,也有很多人對李顯龍大方向民眾分享此事表示認同,認為新加坡政府需要時刻向民眾保持透明。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權力有多大?
這名部長分享被調查經歷
在所有網民的回覆里,有一人的回覆相當有意思。
他顯然對新加坡當局調查貪腐的流程不大清楚,但還是認為貪污調查局應該獨立於所有部門和職務之外,盡職為新加坡帶來清廉的環境。

「為什麼貪污調查局需要您(李顯龍總理)的同意才能調查政界人士?貪污調查局不應該是一個獨立的組織用來調查所有不當行為的嗎?」
一位網友就上面這位網友的疑惑,給出了詳細解釋,也側面說明了,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權力不單單只受總理授予。

事實上,翻看李顯龍發布的臉書貼文,可以發現其中大有玄機。
令人感到玩味的是,在得知貪污調查局準備讓易華仁協助調查後,他用了「concurrence」(同意)一詞而不是「批准」(approval)一詞進行表態。
隱藏的未曾言明的深意是,如果李顯龍不同意貪污調查局的調查,那貪污調查局也依然有其他方法繼續開展調查。
在新加坡,這個關鍵人物就是民選總統。

新加坡現任總統哈莉瑪,圖源:見水印
根據新加坡憲法第22G條,如果貪污調查局發現總理有刻意阻撓任何調查的跡象,他們可以直接找上總統請求立案,完全越過總理。
即使是理論上,貪污調查局只需要向總理一人負責(也同時不隸屬於任何部門),但為了保證貪污調查局的公正性和獨立性,總統在必要時候也能參與其中。
這是一個「雙保險」,也是對總理權力的一種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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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9月21日的貪污調查局70周年紀念活動上的演講上,哈莉瑪總統更是重申了這一點:
「若總理阻止貪污調查局局長調查任何涉貪者,局長可直接向總統上報。這意味著貪污調查局可以不受政治影響、毫不偏袒、不懼報復的情況下,調查任何人。」
所以,在貪污調查局如此強硬的態度下,李顯龍似乎最終「同意」了這項調查是最好的決定。
否則,事情要是鬧到哈莉瑪總統那裡去,總統又「恰好同意」了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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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權力還遠不止如此。在新加坡,它就代表了「極權」一詞。
任內一手成立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建國總理李光耀,對它寄望滿滿,希望它能持續為新加坡帶來良好的社會風氣。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貪污調查局擁有包括調查權、搜查權、逮捕權、跟蹤監視權、獲取財產情報權和不明財產檢查權等在內的所有權力。
甚至,在新加坡法律中甚少見到的「有罪推定」也適用於貪污調查局的調查:「異常財富」可以成為指控證據,無法解釋的財產就算貪污。
因此,只是新加坡公民,哪怕他們已經僑居海外,都在其管轄範圍內。一旦有人貪贓枉法,當局會想盡辦法追責「咬死不鬆口」。
早前,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因租住萊道路黑白洋房一事接受了貪污調查局調查。
雖然最終他被證明了清白,但這段調查經歷依舊讓他印象深刻,他在國會上市這麼形容調查過程的:
「我向大家保證,那是個最不舒服、沒隱私、巨細靡遺的過程。我不希望在座各位也有相同的經歷。」

怎料一語成讖......他是7月3號說出了上述這段話,而7月5日,貪污調查局就盯上了易華仁。
有鑒於目前貪污調查局沒有公布太多信息,易華仁到底是以什麼樣的身份牽連其中還暫且未知。
但是,「刑不上大夫」在新加坡一直都不存在。在近40年前,一位新加坡正部長級高官,因為貪贓枉法被調查,最終選擇結束了生命......
他,李光耀好友兼國家元勛
最終因為貪念只能自殺謝罪
1986年,時任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長的鄭章遠因私受50-100萬新幣的賂款,被李光耀下令嚴查。

李光耀和鄭章遠,圖源:MITA
作為和自己一起「打天下」的建國元老,李光耀雖然一手提拔了鄭章遠,但在案件審查僵持之際,仍是拒絕了他想見自己一面的請求。
「在調查結束前我不能見你,否則我將變成證人之一。」李光耀是這麼回復鄭章遠的,對待好友他決定鐵面無私捍衛法律。
一周後,鄭章遠服用過量安眠藥自殺,並留下一封給李光耀的信,裡面寫著短短几句話:過去兩周我深感沮喪。我對於發生這樣的事情應該承擔全部責任。作為一個有尊嚴的東方紳士,我覺得只有用高的懲罰來贖罪才是正確的舉動。

圖源:新加坡國家檔案館
在不久後,李光耀在一次群眾演講中又提到了鄭章遠,表示不是自己逼死了他,而是新加坡的反腐手段讓他顏面盡失,無法繼續再社會立足,不得不「以死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