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床上抽菸睡著,菸蒂燒床褥釀大火,偏門把壞掉逃生無門,獨居老煙槍活活被燒死。驗屍庭研訊屬不幸事件。
死者是66歲的黃木水(譯音),生前獨居於宏茂橋6道第123座組屋七樓的一房式租賃單位。驗屍庭日前針對他的死因展開研訊。

死者黃木水昏迷送院,最終傷重不治。(檔案照)
民防人員到場後,單位鐵門緊鎖,門把毀損無法開門,民防人員只能破門而入,單位內煙霧瀰漫,客廳的角落有餘燼,死者躺在靠近門口處,短褲嚴重燒毀,昏迷送院。
民防部隊調查報告揭露,客廳內被燒毀的床褥留有煙盒,顯示死者有在床上抽菸的習慣;附近桌上有幾罐開過的啤酒,死者事發前或喝過酒;菸灰缸內都是菸蒂,櫥柜上也有幾包煙。
鄰居指死者已居住該處超過20年,會抽菸,大部分時間都是獨自在家。死者兄弟則指他是老煙槍。
驗屍官裁決時說,從證據上來看,死者很可能是抽菸時睡著,導致未熄滅的菸蒂掉落在床墊,引發大火。
「死者有可能被火勢驚醒,試圖逃離住家,但因煙霧瀰漫,看不到四周,門把壞了,最後失去意識倒在門後。」
她認為,此案並不涉及犯罪行為,純屬不幸事件,並向家屬致哀。
結論揭露,死者送院後,格拉斯哥昏迷指數顯示為3分,他的臉部、上肢、胸腹、後背、腹股溝、以及下肢則三級燒傷,燒傷面積為全身90%。
他在送院後就進行了搶救, 接著轉入手術加護病房(SICU),但情況惡化,稍後於下午1時55分傷重不治,死因為嚴重燒傷以及吸入濃煙。

失火單位大面積被燒毀。(檔案照)
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的評估包括睜眼、說話和運動反應,三方面的分數總計為昏迷指數,滿分是15分,昏迷程度越重者的昏迷指數越低,低於8分者則被列為腦部嚴重受損,一旦指數為3或4者,就不太可能生存了。
驗屍官最後說道,在住家起火事件中,最好的辦法其實是一開始就杜絕火患的發生。
「若點了煙後睡著, 將是很大的隱患,所以切勿在床上抽菸。」
她強調,抽了煙後確保完全熄滅菸蒂,若有一點火苗,也很可能點燃家俱和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