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對毒品零容忍!無意讓毒品合法化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強調,一些國家選擇將毒品合法化來控制國內濫用毒品的情況,新加坡也面對越來越大的內外部壓力要求合法化,但新加坡無意這麼做,也不會跟隨他人的腳步。

他提及,近期有不少國家選擇將休閒用的大麻等毒品合法化。一些國家因為無法控制國內毒品情況,借將毒品合法化來重新控制局面,也有一些國家被毒品合法化可帶來的經濟利益所吸引。
「無論是什麼動機,這些國家都採取減少毒品危害的手法,鼓勵人們『更安全』地使用毒品。儘管意圖是好的,但還是很容易出錯。」他舉例,新加坡在2002年允許醫生為病人開丁丙諾啡(Subutex)作為對抗海洛因毒癮的處方,但該戒毒藥被濫用,不僅嗜毒和死亡人數都增加,隨處棄置的針筒也對公眾造成危害。新加坡政府後來在2006年將丁丙諾啡列為受管製藥物,新加坡中央肅毒局還展開一系列掃毒行動。
「那次的經驗是個慘痛的教訓,因此就算承受著應將毒品合法化的壓力,也不會這麼做。我們必須決定什麼才對新加坡有效,而不是跟隨他人的腳步。」年輕一代對毒品態度越來越開放,也是個令人擔憂的趨勢。李顯龍強調,新加坡中央肅毒局必須加強教育工作,通過新方式接觸和教育更多人。
「作為一個國家,我們也要繼續共同理解、相信和支持新加坡對毒品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他說,當局是通過嚴刑峻法、改造計劃以及公共教育三管齊下有效控制販毒分子及嗜毒人數。
新加坡中央肅毒局是在1971年成立,成立後首10個月展開超過1000次掃蕩行動,但因當時刑罰不夠嚴厲,販毒活動沒有顯著減少。1973年,新加坡政府制訂濫用毒品法令加重刑罰,並在兩年後開始實施死刑,凡擁有超過15克海洛因者,都會面對死刑結果。
李顯龍說,嚴峻刑罰很快就起到威懾作用,販毒分子變得不太願意將毒品帶進新加坡。新加坡中央肅毒局每年逮捕的嗜毒者人數,已比1990年代中減少大約一半。「新加坡不能掉以輕心。經驗告訴我們,一旦一個社會對毒品成癮,就要費很大力氣和時間才能戒掉毒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