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1日訊)立化中學命案昨天過堂,16歲被告通過視訊面審。三周未見兒子的母親,見到兒子出現在螢幕上後當場淚崩。
《聯合早報》報道,律師蘇尼爾此前接手案件時,請求法官破例讓家人通過視訊與被告說話,惟控方反對要求,指調查還未完成,而且被告涉及的是嚴重罪行。
法官最終駁回律師的申請,指她雖然能夠理解被告家人的心情,但她不能讓他們在這個時候見被告。法官下令被告還押在樟宜監獄醫療中心繼續接受精神評估,將案件展期至8月24日過堂。
這起轟動全國的事件發生於今年7月19日上午11時16分至11時44分之間。
被告涉嫌學校廁所內殺害同學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立化中學的四樓廁所內殺害一名中學生。就讀中四的被告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被告在案發隔天被控謀殺後,法官下令讓他在樟宜監獄醫療中心接受精神評估。
案件昨午過堂,包括被告的父母在內,有不少親友到庭上旁聽,個個憂心忡忡。被告通過視訊面審,他被剪了一頭短髮,換上一般囚犯穿的白色T恤。當被告出現在螢幕上,見到兒子消瘦樣子的母親緊抓住身邊人的手,忍不住流下淚水,低聲啜泣。
在獄裡通過視訊過堂,被告能從螢幕上看見法官、律師和檢察官,但看不到旁聽席上的家人。對律師的詢問他只平靜地看著鏡頭,以「嗯」一聲來回應。
被告的代表律師原本是彼得弗蘭度,目前已改由律師蘇尼爾和嚴賢婷律師代表。
被告續還押樟宜監獄醫療中心
控方表示,被告須繼續還押樟宜監獄醫療中心,完成精神評估以及接受更詳細的法證精神評估,請求法官將案件展期兩周。
蘇尼爾在庭上指出,他明白任何被告一般上在完成精神評估之前不能見任何人,但是他希望法官能夠破例讓被告的父母通過視訊見他五分鐘就好,指他們只想確認兒子的情況良好,絕對不會談論與案件相關的事。
此外,律師說被告有「家庭病史」,但他的父母不知道該如何將資料交給醫生。
控方反對申請,指被告涉及的罪行嚴重,警方並未完成調查,父母無論如何都只能在調查完成後才能與他會面。
謀殺罪一旦成立一般將面對死刑,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14條文,被告犯案時如果未滿18歲,不會判死刑,只能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