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在報告中說,如果把腳踏車隊視作公路上的慢速車輛,這樣的車隊長度約等於一輛巴士的車身長度。「這讓腳踏車騎士能靈活結隊騎行,也能確保公路使用者的互動更安全。」
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向政府提呈公路安全條例檢討報告,建議規定腳踏車騎士結隊在公路騎行時,車隊的首尾長度限制在五輛腳踏車以內。這意味,腳踏車隊應保持最多單列五人,或雙列10人。
諮詢小組在前天(10月1日)提呈的報告書中說,如果把腳踏車隊視作公路上的慢速車輛,這樣的車隊長度約等於一輛巴士的車身長度。「這讓腳踏車騎士能靈活結隊騎行的同時,也能確保公路使用者的互動更安全。」
腳踏車及騎士註冊牌照 現階段不建議實行
不過,小組在研究為腳踏車註冊及騎士須註冊牌照等相關提議後,現階段不建議實行這類措施。
「總體而言,國外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像這種投入大量資源的制度能有效阻嚇違規騎行行為或加強公路安全。這些措施也可能提高本地騎車的門檻,不對稱地影響較弱勢的騎士,包括年長者和使用腳踏車通勤和上下班的人士。」
另外,小組也建議繼續讓最多兩名騎士可以在兩條或更多車道的公路上並排騎行。不過,小組建議推出準則,要求不同腳踏車隊之間保持約兩個燈柱(約30米)的安全距離。
高級駕駛理論(Highway Code)和駕照備考手冊中也應加入準則,列明駕車者在超越腳踏車騎士時應保持至少1.5米的超車距離。
此外,小組也強力鼓勵騎士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同時也建議政府對違規騎士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加強公眾教育,提高人們對現有條例和規則的認識。
徐芳達:公路更多使用者有必要檢討條例保障安全
小組在報告中表示,上述建議若獲政府採納,應該儘快實行,但在開始執法之前,應有一個過渡期著重提高公眾的意識,加強人們對新條例和準則的認識。
政府將在評估小組的建議後作出回應。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前天在面簿發文說,冠病疫情暴發後,騎腳踏車的人增加了。這是好現象,因為騎車是方便的通勤方式,也能保護環境和保持健康。
不過隨著更多公路使用者共用同個空間,有必要檢討條例,確保所有人的安全。
諮詢小組早前舉行了小組討論會,也參考了民情聯繫組(REACH)在今年5月進行的調查,約900名受訪者當中,只有約49%認為現有的條規和處罰足以確保騎士和駕車者的安全。
小組成員、也是騎車安全小組(Safe Cycling Task Force)主席林樹發受訪時說,隨著公路上的騎車愛好者越來越多,小組提出的建議能提供某種框架,維持公路秩序。
「有了人數限制,駕車者在公路上遇到腳踏車隊,就像是遇到一輛慢速行駛的巴士,可以選擇跟隨在後,或者安全超車。我相信如果大家遵從這樣的做法,公路環境就會更有秩序,一旦車輛更有序行駛,公路也就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