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法院發出庭令,充公兩名本地男子販毒和其他犯罪所得,總額是4萬9000多新元和390令吉。
中央肅毒局的文告說,其中一名現年31歲的男子在2023年3月31日涉嫌販毒被捕,獲保釋後又在去年2月5日涉嫌販毒落網。當局在逮捕男子和調查期間,起獲了2萬3770多新元和390馬幣,其中包括販毒所得。這名男子今年3月11日被判處坐牢12年又9個月,外加11下鞭刑。
另一名現年34歲的男子則是在2017年5月3日因販毒被捕,獲保釋後在隔年2月12日再次因販毒落網。肅毒局起獲他總值2萬5390多新元的資產,並發現這筆款項同他的已知收入不符。這名男子在2019年4月25日被判處坐牢15年又10個月,外加鞭刑16下。
肅毒局在兩人被判刑後,向法庭申請庭令,充公他們的犯罪所得。法庭今年3月18日批准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