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樟宜機場過境區。(圖:iStock)
近日在樟宜機場有十人因攜帶超過2萬元現金入境我國,卻未申報而被抓獲。自5月起,所有出入境我國的出行者都必須在抵達或離開我國關卡的72小時內,以電子方式申報。 為什麼攜帶大量現金出入境我國的人士需要申報,背後究竟有何考量?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受訪專家指出,使用現金不需公開姓名,對從事非法活動的人具有顯而易見的吸引力。
新躍社科大學的公共安全和安保課程負責人拉茲瓦娜·貝古姆·阿卜杜勒·拉希姆(Razwana Begum Abdul Rahim)副教授表示,申報有助於當局追蹤可疑的資金流動,確保資金沒有被用於非法用途,包括洗錢、資助恐怖主義、欺詐和逃稅。
為何以2萬為限?
談到以2萬新元為限額的原因,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的桑德拉·布瓦森(Sandra Booysen)副教授解釋說,這是為了在有效性和侵擾性之間取得平衡。
「限額不能太高,因為非法用途更有可能不被發現,也不能太低,因為在小額交易中使用現金並不引人注目。」
Regent Law LLC律師事務所高級刑事律師拉詹·蘇普拉馬尼姆(Rajan Supramaniam)則認為,2萬新元的金額是合理的。「在某些邊緣個案下,當局可能會發出警告。這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例如出於醫療原因,好像在私立醫院付費,或(應對)家庭緊急情況。他們必須能夠提供證據。」
專家們提出的其他一些可能合法的理由包括禮品、商業交易、教育費用或大額購物付款。
不申報有什麼後果?
若出行者未能完整準確地申報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或不記名票據,如旅行支票,可能會被判處長達三年的監禁,或最高5萬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蘇普拉馬尼姆指出,由於申報必須在72小時內線上完成,這讓他們沒有藉口不申報。「例如,他們不能聲稱不知道自己攜帶了那麼多現金。」
這是新加坡獨有的?
據報道,其他國家也強制要求進行這類申報。以澳大利亞為例,出入境該國的人士如果攜帶超過1萬澳元(約9057新元),就必須申報。
而德國、西班牙、義大利和法國這些歐盟國家,也要求出行者必須申報超過1萬歐元(約1萬4578新元)的現金。英國的上限是1萬英鎊(約1萬7172新元)。
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包括杜拜和阿布達比,限額則為6萬迪拉姆(約2萬2168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