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月起 違反職場安全條例的最高罰款增加到5萬
下個月起,職場安全相關條例的違例者所面對的最高罰款額將增加到5萬元,項目合同金額達500萬元的建築工地也須安裝視頻監控系統。
在興建中的實龍崗綜合診療所工地內,處處放有警示牌和布條,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此外,整個工地安裝了17個電眼,實時監控工人作業,一旦發現有不安全的行為,系統就會立即發信息通知督工,以便及時採取行動。
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人員郭金順說,未採用系統時,工地每個星期會有9到10起同危險行為有關的通報,採用系統後,工人的意識提高,如今每星期接到的通報減少一半。
「大多數檢測到的都是跟安全配備有關的一些不好的行為,或者是工人很靠近重型車輛或機械。
大多數(犯錯的)都是比較有經驗、在這裡比較久的工人,會犯下這些錯誤是因為太過自信。我們會教導或者是採取內部紀律措施來改正問題。」
為保障工地安全,人力部宣布,從下個月起,所有承包合同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建築工地,都必須在進行高風險工作活動的地點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以檢測風險、協助事故調查和預防危險事故發生。
另外,為了把職場死亡率和重傷率維持在低水平,以及提高利益相關者對職場安全的重視,從下個月起,違反《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附屬條例,導致發生職場死亡或重傷個案,或引發危險事故的個人或企業,所面對的最高罰款額將從目前的2萬元,增加到5萬元。當局將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等原則,來評估罰款額。
人力部兼國防部高級政務部長扎吉哈視察工地後告訴媒體,單靠執法來確保職場安全是不夠的,僱主和員工也須負起責任。
扎吉哈說,當局的目標是在本地打造卓越安全的文化,使它成為一種規範。他希望僱主關注工人的福利,而且不是為了符合法規才採取安全措施,而是因為他們希望做得更多來保障工人的安全。而採用科技和自動化技術,能讓僱主事先發現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