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花場尋歡欠債纍纍
母報警捉偷車來還債的不肖子
(新加坡2024年4月)男子到新加坡掛花場尋歡欠下一屁股債後,竟對母親的兩輛名車動起歪腦筋,冒充簽名還找女友人假扮母親,以83萬新元賣掉包括勞斯萊斯在內的兩輛名車,騙15萬新元定金還債,母親怒極報警,大義滅親。

先給大家普及一下掛花場的概念,隨著多年來經濟的發展,人們出外娛樂的項目越來越五花八門,什麼酒吧,KTV,這些都是比較大眾的,而花場是在這兩個娛樂項目之外的。國內的花場以福建,浙江等富庶的地區偏多,其他地方也有,至於從哪裡興起我就不得而知了。一般的花場,裡面的裝修類似於酒吧,但不同的是有一個大舞台,客人們坐在舒服的卡座里喝酒聊天,花場女歌手們就在舞台上表演,有的唱歌,有的跳舞,也有走秀的模特隊,而下面的客人則隨自己高興掏錢買花送給上面的表演者們。
當然了,我們這所說的話可不是你們大家平時送的玫瑰花百合花之類的。花場的花都是特製的漂亮的塑料花或者花籃,因為是需要循環使用的。一般一個手捧花50新元,一個花牌100新元,最好的是滿堂紅或者皇冠,滿堂紅和皇冠的價格每個場子規定不一樣,有1000新元的、5000新、1萬新元、10萬新元或者更高都有,滿堂紅和皇冠的價格一般隨場子的大小檔次而定價。滿堂紅的時候,一般都搞的很隆重,有專門的禮花從天而降,甚至還要放禮炮,反正一句話,客人在場子裡出的錢越多,場子給出的反應就越大,客人感覺就越有面子。

回到該篇的男主角:被告劉貴良(33歲),他共面對兩項偽造文件的控狀,早前被判坐牢12周。被告不滿判決,已提出上訴。
根據判詞,案發時,被告的母親劉淑玉擁有一輛勞斯萊斯曜影系列。
2022年8月1日,被告因到「吊花場」尋歡而負債纍纍,他急需錢還債,就聯繫Autoart車行聲稱要幫母親賣車。
車行人員最後答應以83萬新元向被告收購兩輛名車,其中勞斯萊斯的收購價是70萬新元,迷你庫柏的收購價則為13萬新元。
被告向車行人員謊稱母親人在台灣,待其回國後,就會叫母親在買賣協議上簽名。豈料,被告隨後冒充母親簽名,然後透過Whatsapp將協議發回給車行人員。
當另一名車行人員向被告索取他母親的聯絡電話,以確認對方確實有意賣車時,被告卻提供了一名台灣女友人的電話,並交代友人接聽車行人員的來電。
車行人員最終誤信被告的母親授權出售這兩輛名車,共支付了15萬新元的定金給被告。
直到2022年8月16日,母親發現被告行徑,一怒之下向警方報案,指兒子偽造她的簽名,未經她同意出售了她的兩輛汽車。
被告的律師為他求情時稱,被告母親本來就「允許」被告「在需要時」使用汽車。由於被告「一時判斷失誤」,才認為可以將汽車賣掉來「臨時融資」解決債務,因此他並非預謀幹案。
律師也指,車商在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間「使用和占有」被告母親的轎車,並指車行收到的貨物價值遠超過所支付的押金,且事後也取回全額定金,因此認為車行的財務狀況並未因此惡化。
被告劉貴良(譯音)冒充母親簽名,
賣掉她的兩輛名車,包括一輛勞斯萊斯。
另外,律師稱被告母親已原諒了他,並指母親是「一怒之下」才報警,事後也曾表明希望撤銷報案,還稱母親是案件中唯一「遭受經濟損失」的人。
律師強調,若被告被判監,母親需照顧被告年幼的孩子,這會給她帶來額外的壓力,且被告及早認罪、沒有案底、配合警方調查,因此希望法官判處被告高額罰款就好。
代表律師表示,被告的母親已原諒他,還替他賠償了車行15萬新元,要求判兒子罰款。
法官表示,該輛勞斯萊斯案發時的估價為90萬新元,最後在去年4月以100萬新元脫售。
法官指,被告的犯案動機是為了個人利益,且一次鎖定了兩輛車,濫用了母親對他的信任,並精心策劃了整個賣車過程,認為被告的行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另外,法官同意控方觀點,即被告雖已認罪,但並未自行作出賠償,而是由母親償還15萬新元給車行,形同一名受害者向另一名受害者進行了賠償,且賠償是在案發8個月後才作出的。
鑒於上述,法官認為須判處被告監禁,才得以歸咎他的整體犯罪行為,並起威懾作用。(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