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罪犯資產為何沒全被充公?律師:以正當途徑所得資產 應該歸還

警方在這起洗錢案中起獲現金、名車、名表、名酒等。(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本地爆發涉及30億元的最大洗錢案,涉案的十個被告中已有五人認罪被判刑,其中三個還可取回部分被凍結的資產,有公眾質疑政府為何沒充公他們所有的資產,受訪律師解釋說,以正當途徑所累計的資產不是犯罪所得,所以不能被充公。
另外,針對有公眾認為他們的13個月到15個月之間的刑罰似乎太短?受訪律師也說,我國是法制國家,所有的判刑都是根據法律條文和參考案例所得出的結論。

藍國慶律師。(照片:Templarslaw.sg)
部分資產非贓物或贓款 政府理應歸還
本地資深律師藍國慶受詢時表示,簡單說就是罪犯通過犯罪所得到的資產,也就是所謂的贓物或贓款,政府有依據可以盡數充公。
他說:「這些罪犯不是每樣資產都是犯罪所得,他們可能也有一些是通過正當途徑獲得的,那政府就沒有理由充公這些資產了,理應歸還。」
藍國慶舉例說,罪犯被凍結的房地產可能價值很高,但當中部分其實是向銀行貸款的,那政府凍結拍賣後即使要充公,也要先把該還的貸款金額還給銀行,之後才能充公剩下的資產。
正氣律師事務所創始人蕭錦耀律師認為,在有限的時間和資源下,這些罪犯名下來歷不明的資產無法全部被查得一清二楚,那些和案件沒有關聯的資產就可以說是「乾淨」的資產,他們被捕後若積極配合調查,也願意「獻出」大部分的資產,控方和被告在「談判」時是可以適當給予一些「獎勵」,答應讓他們取回一些資產也是合理的。

蕭錦耀律師。(圖:受訪者提供)
出獄後仍坐擁豐厚資產 律師:他們已上繳了很多
五個認罪被判刑的被告中,蘇海金、蘇寶林和張瑞金分別可取回約500萬元、700萬元和1300萬元的資產,蘇文強和王寶森的600萬元和800萬元資產則全部被充公。
對此,一些網民認為蘇海金、蘇寶林和張瑞金出獄後仍可坐擁豐厚資產,藍國慶律師表示可以理解大部分公眾都會覺得「哇,豈有此理,坐牢了還這麼有錢?」
但藍國慶指出,要從被告的角度去看待他們的資產,別忘了他們被捕前都是「富甲一方」的富豪,資產數百萬甚至過億,隨著他們被捕坐牢服刑,自願被充公大部分的資產,剩下可取回的對他們來說已是少之又少了。
刑罰是否太輕?律師:依法依理
五個認罪被告的刑期介於13個月到15個月之間,案件從去年8月15日爆發後就備受關注,公眾普遍認為涉案者估計都會被判以較重的刑罰,但隨著五個認罪被告的刑期都只是介於13個月到15個月之間,網上不少網民開始質疑他們的刑期是否太短?
對此,藍國慶律師一針見血說,不是涉案金額越大,刑期就要判久一點。他說,我國是法治社會,所有的判刑都要依理依法,法官在判刑時要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如他們觸犯的法律條文、相關條文類似金額的過往判例,如今涉案初犯者儘早認罪還可獲得約30%的刑期折扣等等因素,他們目前所被判的刑罰可說是依理依法,沒有所謂的太短之說。
蕭錦耀律師也說,可以理解公眾認為刑罰「太輕」的想法。
他說,洗錢案的案件非常複雜,牽涉的地區、人士和機構等範圍也太過廣泛,想要打破砂鍋問到底談何容易,在這樣的情況下,罪犯主動交代和願意充公資產就會省去許多寶貴的公共資源,畢竟追查下去也不一定能找到想要的「真相」,因此罪犯主動配合交代及充公資產都是他們悔過的一種表現,法院在判刑時自然也會把這些都考慮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