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名為阿都納薩爾的55歲男子在今年7月30日晚上7點左右,乘坐宏茂橋地鐵站的一節車廂時,引發了一起怪異事件。阿都納薩爾在地鐵車廂內亮出了一把菜刀,並以異常行為刮擦自己的腳。這種不尋常的行為讓車廂內的其他乘客感到恐慌和不安。
由於他的舉動被認為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阿都納薩爾被控犯有違反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以及攻擊性武器法令的罪行。最終,在星期二(9月5日),他被法庭判處七個月的監禁。這個判決旨在確保公共運輸的安全,維護乘客和市民的利益。
在這一事件中,被告在傍晚6時43分左右,乘坐從三巴旺地鐵站開往南方的列車。當列車接近宏茂橋地鐵站時,突然發出巨響,引起了乘客的驚訝。原來是一把被用報紙包裹的菜刀掉在地板上。
被告注意到這一情況後,撿起了菜刀並將其亮出。隨後,他展示了異常行為,包括揮舞菜刀和用它刮擦自己的腳,這種行為使車廂內的其他乘客感到恐慌和不安。
更加令人擔憂的是,晚上7時20分左右,被告突然走到地鐵車廂的門前。他一邊握著菜刀敲打車廂門,一邊對著虛空大聲咒罵。
這些不尋常和危險的行為讓公眾感到極度擔憂,並引發了對公共安全的擔憂。因此,被告被控以違反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以及攻擊性武器法令的罪行。最終,他在法庭上被判處了七個月的監禁,以維護公眾的安全和社會秩序。
被告自行求情時說,他已不再吸毒,承諾會改過自新。被告希望法官輕判,表示如果入獄太長,或會失去租賃組屋,出獄後會無家可歸。
法官表示雖同情被告處境,但他在公共場所亮出菜刀,導致公眾受到驚嚇,加上被告有意圖用菜刀傷害室友,因此判他坐牢七個月。法官下判後,表示可安排被告與社工接洽,看如何幫助被告處理出獄後的住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