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備彈弓彈珠射鳥,卻擊中二樓居民窗戶,警方追查兩個多月,成功將人逮捕,控上法庭。
一名36歲男子余學耀(譯音)今年2月11日帶著彈弓、彈珠在裕廊西61街一帶射鳥,其中一發彈珠擊破了附近居民的玻璃窗。
《新明日報》引述警方前日文告,指當天接獲報案,指上述地點的一個組屋單位的窗戶被射破。

陳先生回家後發現廚房玻璃窗破了一個大洞。
裕廊警署警員深入調查後鎖定了嫌犯身份,並在4月24日逮捕了他。
警員也起獲了黏土彈珠、金屬彈珠、兩個彈弓以及一個金屬架。這個金屬架子相信是用作射擊訓練的。
初步調查顯示,男子用彈弓向一群鳥射黏土和金屬彈珠,其中一顆彈珠擊破了居民的廚房窗戶。
記者前晚走訪事發處,發現「中彈」的窗外是組屋樓下走道和樹木,一般相信是彈珠從該處發射。
被控非法持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周三(13日)早被控在公共場所持攻擊性武器、魯莽行事以及虐待動物。
他是由一名女親友陪同前往國家法庭,面控時神情鎮定。
代表律師說接下來會跟被告洽談,包括賠償屋主損失等事宜。案件將在10月11日過堂。
根據控狀,被告當天早上11時30分至下午1時,射壞了第645座組屋二樓單位,價值約250元的廚房窗戶,屬魯莽行事。若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半年,罰款2500元,或兩者兼施。
而在公共場所非法持有攻擊性武器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監禁長達3年,以及至少鞭打6鞭。
虐鳥行為則可判他監禁長達兩年半,罰款不超過1萬5000元,或兩者兼施。
被告變裝步出法庭
被告不僅變裝、連口罩都換掉,遮臉步出法庭。
一頭短髮的余學耀早上9時許戴著藍色口罩,身穿藍色短袖襯衫、藍色牛仔長褲在法庭面控。他獲准保釋在外。
大約半小時後,被告已頭戴黑色鴨舌帽,換上了灰色口罩、淺色的格子長袖襯衫以及卡其色長褲,左手插袋,右手提著袋子和雨傘步出法庭。
他與陪同上庭的女親友「前後腳」分別離開。
玻璃碎片濺飛5米
屋主用餐回家驚見玻璃碎片濺飛5米。
記者聯繫上無故遭殃的屋主陳先生(39歲,會計師),他憶述事發當天中午與家人外出享用午餐,1時許回到家後,發現廚房地板有一攤「黑黑」的東西。
他上前查看,原來是玻璃碎片濺飛到接近客廳的地板,距離廚房窗戶約5米遠。
「我之後看到玻璃窗上破了一個直徑約4公分的大洞,就像彈孔一樣。」
陳先生擔心附近有人使用氣槍等危險武器,於是上網報警。
根據警方提供的照片,起獲的共有兩款彈弓,以及過百顆彈珠,還有一個用來裝彈珠的布袋。三角形的金屬架子或是被告用來練習射擊的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