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1日訊)見借貸公司只有女職員,19歲青年與兩名同夥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搶劫,劫走4萬8000元(約14萬4000令吉)現金後逃到墳場分贓,青年還委託友人將錢交給父母和女友,昨日認罪。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11月19日午4時許,被打搶的是位於裕廊商業區路第135座的OT Credit借貸公司。
被告科塔庫瑪(19歲)昨日承認持刀共謀搶劫傷人和禁錮女職員的控狀。基於他的年齡,法官要控方提呈緩刑監視報告及青年改造所報告,案展2月9日判刑。
根據案情,案發當日中午12時左右,另兩名被告則到借貸公司附近觀察周圍環境,發現店內只有一名女職員。於是,3人在下午4點10分左右進店搶劫。
被告當時用左手拉著女職員的頭髮,右手拿著一把爪刀,他叫受害者不要喊叫,要她把現金扔進他的灰色背包里。女職員出於恐懼而服從。與此同時,當中一名被告在店內尋找更多的錢,另一人負責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