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下手中一票前 一起來搞清楚總統的權限

新加坡總統府。(圖:CNA/Howard Law)
我國總統是國家團結的象徵,必須凌駕於政黨政治之上。除了保管國家儲備金以外,你知道總統能做什麼嗎?又有什麼不在總統的權限範圍內呢?
總統所扮演的角色反映憲法賦予的權力和職責。總統不能是任何政黨的成員,也沒有獨立的政治角色,不得參與政治或有爭議的課題。
總統必須根據內閣的建議發言和行動,特別是在表達對立法或政府政策的看法時。
不過,在與總理私下討論時,總統仍可以自由地分享建議,但討論內容必須保密。
除了保管國家儲備金以外,總統還能做些什麼?《8視界新聞網》通過以下例子,讓你一文看懂!

示意圖。(圖:TODAY)
問:總統可以委任法定機構與政府公司的要職嗎?
答:總統不可以選擇任命誰擔任主要法定機構和政府公司的關鍵職位,只可以否決政府委任或免除這些要職的決定。
主要法定機構就包括中央公積金局、建屋發展局、金融管理局和裕廊集團,主要政府公司則有淡馬錫控股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
問:總統可以決定主要法定機構和政府公司的投資政策嗎?
答:總統不可以決定主要法定機構和政府公司等投資機構的投資政策。
不過,總統可以否決這些機構與公司每年提出的預計長期實際回報(Expected Long-Term Real Rate of Return,簡稱ELTRROR)。
問:總統可以否決調高稅率的法案嗎?
答:總統不可以否決有關提高稅率的法案,因為決定政府方向的是總理和內閣。內閣負責制定和實行政策,國會則負責檢視和通過法案。
不過,總統可以否決任何要求動用到國家儲備金的撥款法案,因為總統的主要職責包括監管我國的國家儲備金。政府若要動用國家儲備金,就需要總統批准。
問:總統可以發表施政方針嗎?
答:總統可以在國會開幕時發表施政方針,演說由政府草擬,並列出政府議程。
不過,總統不可以在未經政府建議的情況下,公開表達對立法或政府政策的意見。
在憲法下,總統必須在內閣的建議下執行職務,除非是在總統擁有酌處權的方面。
總統的酌處權包括:監管我國的國家儲備金;否決政府委任或免除某些要職的決定;以及否決針對《內部安全法》下的拘留令、貪污調查局的調查,以及《維持宗教和諧法令》限制令。
問:總統可以奉行跟政府不同的外交政策嗎?
答:總統不可以奉行與政府不同的外交政策。
總統應該根據政府的外交政策和建議,在國際上代表新加坡。
作為國家元首,總統必須擔任禮儀職能。此外,總統也是我國在國際關係方面最高層面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