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動車通用充電樁津貼開放申請兩個多月以來,有超過50個公寓和電動車充電設備業者向陸路交通管理局申請或表達了興趣。
交通部長易華仁前天(10月4日)書面答覆三巴旺集選區議員林偉傑醫生有關電動車的提問時說,零售商場和非有地私宅如公寓的業主對安裝電動車充電樁非常感興趣。
為推動更多業者和業主安裝充電設備,陸交局自7月29日起,開放讓有意在公寓等非有地私宅安裝充電設備的業者和業主申請電動車通用充電樁津貼(EV Common Charger Grant)。當局計劃到2023年底,資助最多2000個充電點的安裝工作。
有關津貼可用來支付購買充電設備、聘請工人以及鋪電線等安裝工作這三方面的費用。當局會為每個充電點提供高達50%或最多4000元的津貼。不過申請者必須選用具備智能充電功能的設備才能獲得津貼。因此政府只會資助每個非有地私宅最多1%的停車位安裝這些設備。
易華仁指出,政府未來計劃要求新發展項目的停車場提供足夠的電力容量,以支持電動車充電,並確保提供最低數量的充電點,以方便所有輕型車輛包括摩托車充電。
他說,充電設備經營者也在研究汽車和摩托車是否能共用同一個充點樁,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停車位的設計,以及汽車和摩托車使用的充電系統。
我國目前有約2000個電動車充電樁。陸交局上月宣布,全島各地下來一年將增設620個充電樁,分布在組屋、工業區、公園、社區中心和中央商業區的200多個公共停車場。
首批充電樁預計會在年底前完成安裝,這600多個充電樁最遲明年第三季投入使用。到2030年全國將增設6萬個充電樁,其中4萬個將設在公共停車場,其餘2萬個設於私人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