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收包裹將物品占為己有 可構成刑事挪用罪

近年網購盛行,接收包裹幾乎已成為日常。偶爾也會發生物流公司送錯快遞的情況。受訪律師指出,誤收包裹者如果將物品占為己有,可構成刑事挪用罪。而如果知道包裹內是違禁品,卻又沒有立即報警,誤收包裹的人可觸犯教唆罪。
受訪律師指出,包裹如果是由網購平台或送貨公司寄出,收件人應該聯繫對方退回包裹。如果包裹的來源不明則應該交由警方處理。律師說將包裹打開並不違法,但如果發現裡頭是違禁品就得立刻通知警方,否則可能構成教唆罪,刑罰同走私罪相同。
熱勤律師事務所董事徐維進表示:「如果你一看到是槍械,這個對於任何的新加坡公民,你都會知道這個是違反新加坡法律的,這個肯定是違禁品。粉狀類的白粉,或者說真正的白粉毒品,其實你也不懂。在這種情況之下,你最好是把它交給警方,那個情況之下你做的事情是對的,你也不會受到任何的法律牽連或責任。」
受訪律師說,如果誤收包裹者決定將物品占為己有就違法。
林迪賦大律師樓律師林迪賦說:「這個可以是刑事也是民事。因為如果是貴重的物品的話,那個買家他可以告對方,就是說是我的物品,你拿來用就是你得賠償。如果你是不誠實地要把它納為所有,這樣的話你就會觸犯到《刑事法典》第403條,就是把他人的物品納為所有。」
一旦刑事挪用行為的罪名成立,一個人可面對最長兩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